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19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对区跃进渠灌区管理局、财政局、住建局3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为巡察工作重点,突出政治巡察定位。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是否践行“四个意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部署安排;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四个服从”;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的问题;是否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是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抑制各种错误观点。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是否加强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落实“五必审”要求;是否严格按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是否在动议等环节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问题;是否存在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问题;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是否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是否坚持高标准、守底线,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否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是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否认真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否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6.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发现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推动不力和失职渎职、依靠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7.加强对省委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整改是“试金石”,必须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巡察组将通过多种形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包括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和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根据需要到所属二级机构或有关单位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重点收集掌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纪律、作风、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专门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中共殷都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