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综合部室、区委巡察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按照省、市纪委有关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全区纪检监察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殷都区纪检监察信息员队伍
(一)范围: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综合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干部监督室、审理室)、区委巡察办。
(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综合部室、区委巡察办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纪检监察信息日常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的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一)报送任务
1、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周二、四下午4点前分别报送一篇工作信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周三、五下午4点前分别报送一篇信息。机关综合部室每周报送一篇工作信息。区委巡察办每周报送一篇工作信息。
2、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时间表上报一名纪检监察战线廉政典型。
(二)报送要求
1、编写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综合部室、区委巡察办对有关信息特别是动态信息要及时上报,做到客观、迅速、准确。工作信息一般在500—1000字,相关图片一并报送。纪检监察战线廉政典型不少于2000字。
2、编发途径:工作信息按时报送,质量较高的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整理后,在“清风殷都”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向市级以上媒体推送。网络评论根据区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刊发于相应的网络媒体论坛。
3、报送方式:工作信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电子版报送至邮箱:ydjwxjs@163.com,纪检监察战线廉政典型采用电子邮件和纸质结合的形式报送,纸质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信息内容要求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进展、完成情况,取得的新思路、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设性意见、建议。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好的做法和成效。
3.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特色做法;
4.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等方面。
5.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6.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剖析;
7.勤政、廉政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
8.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综合部室、区委巡察办标准化规范化方面的经验做法。
9.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四、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综合部室、区委巡察办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区纪委监委将信息报送数量和采用情况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按报送数量和采用情况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综合部室、区委巡察办进行考核,对信息报送不及时、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的单位,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基础上扣除相应分值。
中共殷都区纪委宣传部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