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关于五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11-02 09:00 来源: 文峰区纪委监委

宝莲寺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近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各项工作部署,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南关街道办事处花市街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王海燕违规收取群众以资代劳费用问题

2020年1月,南关街道纪工委根据上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花市街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王海燕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王海燕违规收取群众以资代劳费近16万元,并将该笔款项用于发放清扫员工资、临时用工人员工资、社区工作人员福利、补贴、楼院长及辖区单位纪念品、加班吃饭、聚餐等,余款48567元已上缴。2020年1月19日,经南关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海燕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南关街道办事处桂园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燕林社区原代理主任张瑞玲违规收取卫生费等问题

2018年,在区委村居巡察中发现桂园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燕林社区原代理主任张瑞玲在任期间私自截留党费4040元,截留孤寡老人张某某低保金2982元,两项合计7022元,现已上缴;违规收取群众卫生费108000元,将该款项用于发放清扫员工资,余款7200元已上缴。此外,张瑞玲在代理燕林社区主任工作期间,所收取的燕林小区A区车棚租赁费7500元和燕林社区2017年党费1639元未及时上缴办事处。2020年1月19日,经南关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张瑞玲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三、宝莲寺镇梁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黄文清对外承包村垃圾站未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问题

宝莲寺镇梁家庄村垃圾站今年对外承包时,未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黄文清作为梁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6月10日,经宝莲寺镇党委同意,给予黄文清党内警告处分。

四、中华路街道办事处三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晁积慧等人未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问题

2013年,南水北调工程占用该村部分土地。2015年占地结束后,对被占土地进行复耕,政府发放复耕款178680元。复耕款本应专款专用,但该村村委会为保证复耕土地平整统一,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将复耕款放到村集体企业三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账上,村委会牵头统一对土地进行复耕,复耕完成后又另外给群众每亩地200元肥料钱。复耕支出机械费、人工工资、肥料钱共计62173.32元,剩余的116506.68元用于村集体企业经营,时任村两委成员负有一定的责任。2020年6月15日,经中华路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晁积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王秋生、支部委员康长明、支部委员任文海、支部委员程学敏党内警告处分。

五、峨嵋大街街道办事处张七里店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尚连顺违规侵占集体土地问题

尚连顺在张七里店社区的房子紧挨六六渠。1992年3月10日,尚连顺在自己房屋与六六渠之间的村集体土地上私建门面房,作为烟酒店超市使用,经安阳市万金渠管理处认定,建造该门面房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尚连顺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3月13日,经峨嵋大街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尚连顺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五起典型问题,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缺失,与民争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忠诚履职,干净担当,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严格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治本功能,上述通报的案发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开展以案促改,所在镇(街道)纪(工)委负责督促指导,以案促改情况由镇(街道)纪(工)委于11月30日前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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