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庆明身为仝庄村时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会计,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廉洁纪律,以家属名义变相领取津补贴;违反工作纪律,与时任支部书记谭雪峰私设“小金库”,用于村委会日常不合理支出,致使村集体资金流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2021年3月8日白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仝庆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