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 汤阴县公安局古贤派出所所长王志超被党内警告
2021-02-27 20:00 来源: 汤阴县纪委监委

王志超身为汤阴县公安局古贤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违反群众纪律,在处警过程中徇个人私情,违规处理警情、报结案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十三届汤阴县纪委常委会第97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志超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汤阴县
  • 版权所有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中共汤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汤阴县监察委员会
  • 备案序号:豫ICP备19036176号 公安备案号:410502020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