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 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21-09-08 16:10 来源: 汤阴县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落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存在的廉洁风险,强化精准监督,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及腐败问题,严格执纪执法,精准追责问责。推动有关责任单位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精品工程”。

二、监督内容

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申报、设计、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做到“九个聚焦、九个紧盯、九个防范”:

(一)聚焦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指挥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防范实施不力、工作措施不实、质量监管不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督查检查流于形式、打折扣等问题。

(二)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紧盯工程改造方案情况,防范改造方案不细不实,设计方案脱离实际“套模板”,对小区基础设施现状、房屋结构摸底不清,频繁变更设计方案等问题。

(三)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紧盯工程审批事项、审批流程,防范虚报、谎报、瞒报改造项目主要指标或重复申报往年已改造完成项目等问题。

(四)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紧盯中标全过程,防范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层层转包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五)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紧盯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防范挪用、占用、专款不专用,违规拨付资金或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改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

(六)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紧盯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情况,防范质量监管不严,建筑材料不合格,违规操作、违规施工、不按设计标准施工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问题。

(七)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廉洁用权,紧盯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情况,防范个别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问题。

(八)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情况,紧盯工程审核验收全流程,防范改造不彻底、施工质量有缺陷,应返工而未返工,谎报项目进程,监理履职不力等问题。

(九)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紧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防范在项目设计、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脱离群众,对群众反映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与群众期盼背道而驰等方面问题。

三、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监督工作,自9月3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始终。采取以下措施:

(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政治监督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党委和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各级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属地管理责任,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精准稳慎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要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联系乡(镇)工作指导,对重点问题要提级领办;选择1到2个问题突出小区解剖麻雀、深挖根源,对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开展专项巡察监督。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巡察巡视监督,以各单位、各乡(镇)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情况为重点,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为内容,有针对性地系统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精准发现问题,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

(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中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问题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办,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

(五)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依托“12388”举报平台、“6212345”县长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收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中的举报投诉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线索管理,对移送的问题线索,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统一管理,优先研判处置,建立专门台账,逐件编号登记,及时分类移送。进一步加强线索处置,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专人,快查快办一批、挂牌督办一批、通报曝光一批,持续传导压力、形成震慑。

(六)抓早抓小强化整改。加大对重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插手干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落实走过场、改造工作不主动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提醒函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督促解决,强化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深入项目工地,直击施工现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组织领导是否到位、统筹调度是否有效、工作机制是否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提醒、现场督办,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全面了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加强沟通协作,督促推动解决。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相关部门存在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等作风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各级干部在推进工作中存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经监督提醒仍然存在组织领导推动不力、改造工作敷衍应付、问题多发频发、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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