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有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顽疾,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韩庄镇西苏庄村聘用干部张成贤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秋至2019年春,在韩庄镇西苏庄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该村聘用干部张成贤,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村民王某某、张某某2户在不符合购买小产权房条件下购买了小产权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11日,韩庄镇党委给予张成贤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将把深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治本功能,上述所通报的案发单位,要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案发单位所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所隶属的乡(镇)纪委负责督促指导并收集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相关材料,于7月29日前报送县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汤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