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汤阴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汤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8月26日中国共产党
汤阴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汤阴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议了石磊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汤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认为,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中共汤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要求,以更加牢固的“四个意识”、更加坚定的“四个自信”,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奋力争当豫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标杆提供了坚强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确保党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为实现县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奋力争当豫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标杆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