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清明节前吹清风 紧盯节点抓四风
2021-04-03 10:00 来源: 汤阴县纪委监委

“又是一年清明到,八项规定需记牢,文明扫墓很重要,出门公车要管好。”4月2日,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驻在单位微信群发布了清明假期首条廉政提醒信息。

据了解,清明节将至,为强化节前廉政提醒,严防“节日病”,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给党员干部吹清风、拉红线,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文明祭扫。

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充分利用手机微信覆盖面广、学习方便、警示效果好等特点,在节日前夕及时通过微信群向5个驻在部门不定期推送廉政提醒短信,重申纪律规矩,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时“头悬利剑,心有戒尺”,为党员干部提前敲响节日廉洁警钟,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开展廉政谈话,夯实主体责任。通过对5个驻在部门36名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全覆盖,就文明祭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要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进行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积极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节前,督促各驻在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公车封存制度等。在节日期间,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廉洁过节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刘新霞)

责任编辑: 汤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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