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汤阴县纪委监委采取多项举措,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聚焦问题抓早抓小,重申纪律规矩。制定下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待;严禁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及时谈话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共同筑牢廉洁防线。
县域平台广泛覆盖,强化宣传提醒。通过汤阴县党风政风监督平台、县融媒体中心、县内人员密集的大型广场、商超电子屏,县内重要线路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提前播放廉洁过节宣传标语和内容。利用“清风汤阴”微信公众号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布廉洁提醒,提前打好“预防针”,提高自身“免疫力”;在媒体公示“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来信、来访和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哨”作用,通过强大的外部监督,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
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严格问责追究。节日期间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相关部门组成8个督查组重点督查奢侈浪费、公款吃喝、公款购买月饼、违规发放津贴、违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线索,坚决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实行快查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孟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