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权利运行和决策行为,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摆在首位,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立足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实施“311”工作法,即“抓好三个方面监督、建立一个工作规范、围绕一个中心督查督办”,做深做实派驻监督工作。
抓好三个方面监督。一是紧盯关键人监督,把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关键中层岗位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通过监督党组决策、“一把手”用权、选人用人、重点项目和资金使用,把关键人监督到位。二是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定期对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三是紧盯政治生态监督,包括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权利运行、单位用人风气等。
建立一个工作规范。出台《内黄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的意见》,从监督的主要内容、主要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使监督有抓手、有规范、可操作。
围绕一个中心督查督办。立足职能定位,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供稿: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