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三结合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2024-05-06 11:10 来源: 派驻检察院纪检组

为牢固树立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坚守纪律底线。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学习条例与监督工作贯通融合起来,在主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督促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积极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确保入脑入心。

一是结合日常廉政谈话学。在与监督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日常廉政谈话过程中,将新修订《条例》作为谈话内容,采取“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领学,对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等进行重点学习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真正做到学习、知纪、明纪、守纪。

二是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学。针对监督单位的不同职责,对与职责紧密联系的条款进行重点学习。如新修订《条例》中增加了统计造假应当受到的处分条款,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深入到统计局,与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等共同学习,对统计造假行为、应受到的处分等进行了重点学习,要求统计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牢统计法律和纪律底线。

三是结合日常监督活动学。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融入到日常监督活动中,无论是参加“三重一大”会议还是走访座谈,督促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班子成员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学、主动学,逐步把新修订《条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供稿:派驻县检察院纪检检查组)

责任编辑: 内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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