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6年,郭瑞君利用担任梨元坪村包村干部的职务便利,伙同梨元坪村原支部书记元某,签订虚假山坡承包协议,承揽梨元坪村省级森林抚育项目,骗取上级林业工程款95855元。期间,郭瑞君为了让林业局尽快安排2015年梨元坪村森林抚育项目并给予照顾,分别送给林业局主管造林科的副局长杨某、造林科科长牛某各2000元现金。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2018年5月8日,郭瑞君被开除党籍,2019年1月23日,郭瑞君被开除公职。2018年11月,郭瑞君犯诈骗罪,被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