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 林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会议纪律
2020-11-10 16:35 来源: 林州市纪委监委

一、纪委监委召开的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责任科室负责通知到各室(部、组)主任(部长、组长),各室(部、组)主任(部长、组长)按照通知的范围和要求,组织本室(部、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机关党组织活动,由党总支、党支部专人负责通知。

二、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入场,实行签到制。

三、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按请假制度请假。

四、按时到会,做到不退到、不早退。

五、开会期间,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或关闭。

六、会场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不准提前退席。

七、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听会并作好笔记。

八、要严守会议秘密,不能外传的不外传,不该过问的不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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