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整改|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1-12 15:07 来源: 龙安区纪委监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6月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龙安区进行了巡视。6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龙安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自省委第六巡视组向龙安区反馈巡视情况后,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区委整改方案中5个方面42项整改问题,已办结29项,正在办理13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履行区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书记亲自抓、常委班子成员具体抓、各责任单位全力抓,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及时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等会议,认真学习省委书记谢伏瞻同志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随后召开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强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强化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和党的建设、转型发展和人事编制、加强农村农业和脱贫攻坚、处置非法集资等由相关常委任组长的6个专项组,统筹推进全区整改工作。同时,成立省委巡视龙安整改工作专项巡察评估组,用机动巡察的方式对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巡察,对整改工作全面评估。坚持区乡联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有关部门党组按照要求抓好整改。

(二)细化责任措施。区委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区委书记牵头抓总,区委各位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示范带动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和党的建设、转型发展和人事编制、加强农村农业和脱贫攻坚、处置非法集资等问题的专项整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各牵头部门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责任,强化台帐管理,严格时间节点,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完善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跟踪销号制度,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实行会议推进调度制度,整改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区委书记或副书记每周听取各专项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建立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性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督导,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委巡视整改评估组进行了专项巡察,组织对整改成效进行评审评价,严格问效,确保层层压实责任。

(五)坚持举一反三。在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意见整改的基础上,我们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自查和征求群众意见,梳理出了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等突出问题,一并纳入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帐,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扫清龙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

二、逐项逐条整改,坚决将巡视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一)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严格、不彻底,存在政策棚架现象的问题。

一是制发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纳入区委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已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9次。二是规范了区委常委会议题申报流程,明确要求对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市主要领导调研讲话精神,各责任领导和单位要及时提交议题,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贯彻落实扶贫、环境治理等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严格、不彻底的,严厉问责。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先后开展督查100余次,问责8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

2.关于查阅会议记录发现,龙安区作为典型的农业区县,区委对历年来中央1号文件很少研究,农业现代化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重滞后。问及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内容,参加座谈的多数村干部不了解不清楚的问题。

一是区委对三年来中央1号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实际,制发了《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二是围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和花木产业发展,出台了《关于扶持花木产业和旅游生态园区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三是为推进安阳市龙安生态旅游区建设,制作了《龙安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通过了市政府初审。四是印发关于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明白纸4.5万份,提高了干部群众知晓率。同时,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了“三权分置”知识培训,乡(镇)、街道也对村干部进行了“三权分置”知识培训。五是进一步规范了区委常委会申报流程和会议记录,做到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记录规范、有据可查、措施具体。

3.关于抓党内教育图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强化区委抓党内教育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先后专题研究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内容,开展了“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书记上党课”等党性教育系列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月”活动,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重要内容摘录成条、编印成册,印发《党员每日一学笔记本》13000余本,全区党员人手一本,坚持每日一学习,每日一默写,牢记党章党规核心要义;开展“党章党规知识大比武”,重点对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科级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切实增强学习效果。三是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正在筹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围绕“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主题,分期分批对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提升素质能力。

4.关于区委没有正确处理“抓党建第一责任”与“抓发展第一要务”的关系。重视经济工作,忽视党建工作,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一手软一手硬,“两张皮”现象突出,致使经济建设缺少政治保证的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抓党建促发展”的意识,深入开展“双联双提升”“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等活动,引导党员在推进转型发展中当先锋。二是坚持党建统领,建立了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三大片区抓招商机制,抓党建促扶贫、抓党建促发展,做到党的建设与党的中心任务两手抓、两促进。三是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定了区委常委会职责清单和区委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照清单,明确每位区委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台帐。四是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考核。

5.关于缺乏政治意识与责任担当,区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如处置非法集资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实调整了处置非法集资问题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和非法集资专项整改工作组,充实调整了24名县级领导分包30起案件(企业),督促检查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是建立新立案件、陈案遗留问题化解、监管帮扶企业工作台帐,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处置非法集资大攻坚活动,着重解决陈案遗留问题和省委巡视组交办事项。目前,我区21起非法集资案件,除2017年新立的4起案件外,全部司法审结,资产处置变现2.4亿元,兑付3.2亿元。全力推进涉非项目(企业)盘活,6月份以来,兑付1400余万元。三是全力协助市处置贞元集团非法集资案件工作指挥部推进贞元案件的核准登记、资产处置、兑付等工作。目前,协助处置22项资产,变现94万元,兑付8000余万元。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非法集资处置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单2000份,引导群众合理、有序表达诉求。五是针对49名重点人员,建立县级领导分包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查阅会议记录发现,区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自我批评蜻蜓点水,相互批评避实就虚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了任务要求。二是出台专门文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从学习讨论、征求意见、列出意见清单、深刻对照和全程参与指导等9个方面,对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高效果。三是县级党员干部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主题,坚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切实做到“三见”,即见人见事见思想。四是开展“四个班子成员工作评议”活动,每月至少评议1名最安逸班子成员,从区级层面解决庸懒散的问题,形成以上率下、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

7.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没有一人发表过不同的意见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安阳市龙安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区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若干规定(试行)》,对重大事项研究决策规定重新学习,编制了《区委规范议事决策有关规定要求》资料汇编,进一步推进民主集中制落实。二是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时,区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了重大问题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三是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朱如放就落实民主集中制进行了专题讲座,剖析弊病,阐述民主集中制流程,进一步增强了区委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意识。

8.关于四大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存在“灯下黑”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位一体”基层党建痕迹化管理体系具体要求。二是为全区基层党组织统一印制了组织生活、日常工作、民主决策和党小组活动“四个记实本”,着力推进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召开全区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会议,在全区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集中整改行动,对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上半年基层党建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四是出台《关于做好区直机关党务干部配备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基层党务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五是制作了《基层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流程图》,对全区基层党支部全年组织生活的规范提出指导意见。六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人具体事,对有关单位的机关党支部下达了《省委巡视反馈整改督导函》,明确了具体整改事项和时限要求。区委组成3个督导组,重点开展对县级党员领导所在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县级党员领导所在的机关党支部分别健全了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调整完善了党小组人员组成,确定了1名机关党务干部,健全了“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等基本党建制度,区委书记等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和领导干部上党课等组织生活,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轨道。

9.关于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区委对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一些村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巡视发现,个别村党支部长达10年未发展党员。

一是强化农村党组织核心作用。大力实施“凝聚力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二是大力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区倒排出17个村作为整顿对象,实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包重点村制度,集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半年“回头看”活动,重点整治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班子不团结、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等问题,坚决做到了“后进村不摘帽、联系领导不脱钩、工作组不撤离”。目前,已实现10个村的转化升级,其他7个村的整顿转化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制定了《关于坚持“三有三带”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缺职党组织书记选配工作的通知》,重点排查全区农村党支部书记配备情况。今年以来,全区新调整配备村党支部书记12人,其中后进村4人,建档立卡贫困村5人,实现了全区无党支部书记村的“动态清零”。四是针对个别村发展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举一反三,制定了《关于做好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为每个基层党组织发放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并将发展党员指标重点向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倾斜,推动实现发展党员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相关党委已向问题村党支部下达党员发展指标3名。

10.关于有的村派系斗争严重,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团结,重大决策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村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群众意见很大的问题。

一是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健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制度,为全区农村统一印发了《民主决策记实本》,确保村级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民主决策、有序落实。二是开展基层党建“三访三查三清单”活动,发挥“双联双提升”工作机制优势,组织局委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分包联系村,特别是软弱涣散村,通过访村(社区)干部,访党员,访村民(居民)代表和社会贤达,查村(社区)班子工作状态,查村(社区)干部中的典型,查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落实情况,建立排查问题、任务整改和党建责任“三张清单”,补齐工作短板,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全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三是针对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团结等问题,所在乡党委分别加强了村“两委”班子建设和村干部教育管理,指导建立健全了村党支部党建基本制度、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等。目前,这几个村党支部班子已配备齐全,村情平稳,村内各项工作均能正常开展。

11.关于有的村支部工作积极性差,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一是大力实施“凝聚力提升工程”,制定了《关于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农村干部周一集中办公和周二至周五坐(轮)班制,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起草了《龙安区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将村干部责任心不强的村列为2017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对象,帮助指导该村健全村党支部党建基本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

1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缺位。各级党组织以传达文件代替教育管理,对学习效果不管不问的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龙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建设,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组建党支部微信群320余个,今年以来发布全区基层党建方面的信息315条。二是从区管党费中列支8万元,开展党员教育工作。三是丰富党员教育形式,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月”活动,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重要内容摘录成条、编印成册,印发《党员每日一学笔记本》13000余本,全区党员人手一本,坚持每日一学习,每日一默写,牢记党章党规核心要义;开展“党章党规知识大比武”,重点对农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科级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四是严格落实“一加强两测评三公示”和党员预审等发展党员制度,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扎实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集中整改行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员的日常管理;积极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推行佩戴党徽、摆放工作牌、悬挂党员户牌、成立党员突击队及“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等有效做法,引导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起草了《龙安区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传导工作压力,强化党建问责,切实解决“党建不为”突出问题。

13.关于有的党员不按规定转移党组织关系,成为游离于组织监管之外的“特殊党员”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建设,出台《关于做好区直机关党务干部配备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区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暨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提升党务干部素质。二是发挥全国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完成了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有关规定》,提升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建立干部调整期间党员干部组织关系及时提醒制度,4月份以来,结合干部调整工作,及时接转53名党员干部组织关系。

14.关于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不主动按时交纳党费,少交党费突出的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了《龙安区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以责任追究促工作落实。二是制定《关于对2017年上半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推动每月15日“党员主题活动日”交纳党费制度落实。三是7月份,对基层党支部2017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下发了“2017年上半年全区党费收缴工作检查通报”,并就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工作“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15.关于主体责任虚置空化。区委对履行主体责任缺乏有效措施,“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不到位,未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区委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和《龙安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建立了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暨民主评议常态化工作机制,召开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暨民主评议大会,听取了马家乡、教科体局等6个单位党政正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三是制定了2017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惩防体系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人员严格进行追究。

16.关于区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查阅部分单位和乡镇有关会议记录发现,有些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很少过问的问题。

一是出台《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任务和负面清单》,对区委各常委分包联系领域和单位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开列清单,以上率下,厘清“责任田”。二是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台帐管理,对各单位所承担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梳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上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17.关于落实“三转”不力的问题。

坚决落实上级有关“三转”工作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区纪委有关领导不再担任区城建指挥长、督查中心领导职务。针对一些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仍然兼任其他职务或分管其他工作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在全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述责及评议会上进行了重点强调;7月份依据省纪委(豫纪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印发了全区规范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强化了纪检干部的主责主业。

18.关于对巡察工作不重视,区委巡察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区委巡察机构列入区委工作部门序列,统筹安排巡察工作各项事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及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区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了王岐山署名文章《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制定人员配置方案,区委考核任命了1名巡察办主任、1名巡察办副主任、3名巡察组组长、3名巡察组副组长、3名巡察专员。5名一般工作人员正在研究,办理手续。

19.关于对巡视整改落实督导不力,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很少过问的问题。

一是区委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完善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机制,指导区巡察组开展“回头看”,加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移交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和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的问题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帐并逐一说明问题整改情况和线索办理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线索处置不力的要重新落实,确保处理到位。二是完成对17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台帐、整改情况报告再梳理工作,221个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对移交区纪委的23个问题线索的摸底排查,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处理到位。三是完成了对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问题线索再梳理工作,12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处理到位。四是制定了四届区委巡察规划,实现区委巡察全覆盖。

20.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乏力。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对下级党委不愿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十八大以来,一些单位纪检组(纪工委)没有办过一起案件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赴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学习,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能力。二是召开全区纪律审查工作会议,针对纪律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办案整体质量不高、执纪问责力度不大、审查理念转变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措施。三是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进一步调整充实办案协作区成员单位,增强办案合力。四是开展了全区纪律审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核查,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014年以来从未办过一起案件的12个区直单位纪检组和1个街道纪工委进行了组织处理,将查办案件作为对纪检组、纪工委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之一。五是突出监督主业,召开“三转”会议,印发专门文件,在住建局等3个部门增设纪检组长,在便民中心等5个部门增设纪检员;目前,政府部门已配备19名纪检组长,党群等部门已配备22名纪检员,基本实现了纪检监督全覆盖。六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建成了全市面积最大的龙安区廉政文化广场、龙安区数字化廉政教育基地、廉政茶社、龙安区庭审廉政教育中心,营造了反腐倡廉浓厚氛围。七是制定《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为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举措。

21.关于“四种形态”运用把握不准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要求,对《安阳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专题解读,将实践“四种形态”的要求层层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党员干部准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实质。二是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安阳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口袋书,方便广大纪检干部随时学习,强化“四种形态”运用。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案件进行严肃处理。

22.关于党政纪处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各相关单位2012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澄清底数,严格落实处分决定。二是严格处分结果执行,对巡视反馈的未将处分决定装入个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问责。三是建立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长效机制,提高纪检、组织、人事干部对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认识,处分决定下达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

2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对违规公款消费购买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推动了全区作风建设。二是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治理,对全区的津补贴、奖金发放情况、政策依据、发放标准、发放范围等全面清理核查,印发了《龙安区规范津补贴及奖金发放制度汇编》。三是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24.关于“文山会海”问题严重,以文件落实文件、层层转发文件,重复发文、超范围发文现象突出,发文数量居高不下的问题。

一是规范公文处理,制发了《龙安区党的机关公文前置审核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二是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把发文关,能合并发文的合并发文,应该领导小组或部门发文的由领导小组或部门自行发文,坚决不超范围发文和重复发文,不该发的坚决不发。发文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7至8月份比去年同期下降26.1%(除干部调整文件外)。三是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内网(党务内网)作用,在全区推行无纸化办公。

25.关于会议次数多、时间长、参会人员范围大的问题。

一是制发了《龙安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简会议、严肃会风会纪的若干意见》,严格贯彻落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严肃会风会纪的相关要求,规范会议报批手续、会议流程等,坚决不开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杜绝随意、随性召开会议。二是严格规范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会议内容、会议时间等,对综合性会议、业务会、区委常委会等会议的组织、召开进行了明确规定,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型综合会议减少10.3%。三是规范区委全会、“两会”等综合性会议参加人员,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二)组织人事和干部管理方面

26.关于区委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严格,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不认真,干部选任考察环节敷衍了事,干部监督徒有其名的问题。

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把干部选任资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实行选人用人倒查机制,重点开展“带病提拔”、违规破格提拔倒查,严格追究问责。二是健全完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干部调任回访制度、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制度、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龙安区关于科级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的通知》,加大了对全区科级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力度。三是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和《干部考察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完善了干部考察员管理办法。四是针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干部问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27.关于区委组织部对干部档案专审工作落实不力,截至2017年4月仍未完成的问题。

一是采取初审和复审、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检查的方式,全面清理228卷未专项审核的档案,已完成220卷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任务,其他8名干部均已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续。二是对已发现的问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和对部分干部进行函询。已完成84卷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并对20人进行函询。三是在全区开展了学历认证工作,下发了《关于对全区干部进行学历认证的通知》,已完成学历认证153份。四是反馈的干部具体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28.关于龙安区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熟视无睹,明知故犯的问题。

一是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进行研究,明确人社部门牵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题核查工作。二是针对反馈的2012年以来有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三是明确对于未经公开招聘,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从其进入事业单位之日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五年内不得提拨,其他人员十年内不得提拔。四是制定了《龙安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及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坚持新进人员凡进必考,外地调入人员必须是纳入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的人员,严格规范人员的进入及流动。

29.关于区委未严格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致使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

制定了《龙安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11名在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区直单位“一把手”分批次调整交流,已对7名干部进行调整交流。对另外4名制定交流计划,适时交流调整。

30.关于区委不重视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年龄结构矛盾突出、梯次失衡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龙安区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17—2021年)》,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制定《龙安区不胜任现职科级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全面整治干部队伍“庸懒散慢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升干部队伍活力。三是制定《龙安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管理办法》,明确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改善我区年轻干部缺乏的状况。四是团区委书记根据干部队伍实际情况,适时配备。

31.关于干部借调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制定《龙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干部借调工作,明确干部借调的范围、审批程序、管理、纪律等内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返回原单位。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已提任为街道办副主任科员还在原区直单位上班的干部,已免现职,调入现工作单位。

(三)扶贫工作和“蝇贪蚁腐”方面

32.关于有的基层干部认定贫困对象不负责任,随意性大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三次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对标豫扶贫办〔2017〕46号文件和47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从2017年5月10日开始,全区按照基层“4+2”工作法、精准识别“六步工作法”,入户普查时做到“四个必到”和“四个必问”,以2016年人均年纯收入3026元和“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户标准,对全区155个农村5.7万户21.5万农村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国税、地税、房管、车管、工商、人社等职能部门进行认真甄别,将符合条件未纳入扶贫对象的按程序纳入扶贫对象,做到应进全进必进,不落一户一人,2017年6月份全区新纳入贫困户285户594人。二是对已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再甄别,对标国家、省反馈意见,入村到户算细账了解实际情况,尊重乡村意见,按照“4+2”工作法,对标九种不能识别为贫困户的情形,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到“应退慎退缓退”。核实清退标识不符合标准1983户5506人,目前全区建档立卡1720户3983人。三是每个贫困村明确一名扶贫专干,对驻村第一书记分包单位、责任人、扶贫专干分层次培训考试,增强了业务能力。7月份以来,召开了两次培训会,培训1200余人;组织了6次考试,参加900余人。

33.关于有的基层干部落实城乡低保政策调查审批不严格,甚至优亲厚友,“富人保”突出的问题。

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龙安区关于城乡低保专项整改方案》,召开整改推进会,对审计发现的城乡低保家庭进行入户核查,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做到应退尽退。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入户调查,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直系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严把低保审核、审批环节。实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对核查出来的不符合政策人员全部取消低保资格。

34.关于十八大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干部问题占比较大的问题。

一是不断加大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今年以来查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15起,给予党纪处分15人,通报曝光2起案件。二是制定《关于推进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编制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扎紧了村级“小微权力”监管的制度“笼子”。三是在农村基层组织开展清理一次农村三资、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公开述廉、举办一次廉政谈话等“六个一”活动,营造浓厚廉政氛围,提高农村干部廉政意识。

35.关于有的农村干部无视群众利益,从弱势群体口中夺食的问题。

一是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权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和《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斩断向弱势群体口中夺食的黑手。二是全面排查全区低保工作漏洞,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三是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案件在全区农村开展警示教育。

36.关于有的基层干部采取编造人员信息、虚报工程价款等方式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

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区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制定《2017年龙安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申请集体评议、审批等危房改造程序,重点做好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围绕申请批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及拨付等危房改造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四是举一反三对全区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并严肃查处了相关案件。

37.关于有的基层部门履责不严,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对2013年至2015年“雨露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严格追究。二是对全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三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龙安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四)意见建议方面

38.关于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的问题。

一是区委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省委关于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先后组织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9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区委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巡视整改动员大会等会议,认真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三是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区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主动担当整改责任人,带头落实整改。四是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区委班子直面问题,深入谈心调研,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带头进行整改。

39.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

一是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建立了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三大片区抓招商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制定了《区委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区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加大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力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针对党的建设虚化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工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内容,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回头看”活动,实行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包重点村制度,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将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三是针对从严治党宽松软问题,层层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制定《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任务、负面清单》《区纪委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对违规公款消费购买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召开全区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对赵社文、李长新、张校庆3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40.关于瞄准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的问题。

一是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各专项组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对“带病提拔”、违规破格提拔进行倒查,严肃追究问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和《干部考察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制度,加强考察员业务培训。二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龙安区科级干部交流工作管理办法》《龙安区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17—2021年)》《龙安区不胜任现职科级干部召回管理办法》《龙安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管理办法》等,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整治干部队伍中“庸懒散慢浮”等问题,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按要求对贫困户信息进行核对,逐人逐户入户核查、采集信息。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四是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查处,制定《关于推进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编制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加大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力。

(五)举一反三查找出的问题

41.关于干部队伍作风疲沓,工作状态不佳,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存在慵懒散软现象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龙安区四个班子成员工作评议暂行办法》,每月评出至少1名“最安逸”班子成员,从区级层面解决庸懒散的问题。二是召开全区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工作台帐,对全区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制定了《龙安区关于对乡(镇)、街道和局委一把手履职集中考核的方案》,通过对“一把手”治庸提能力,对班子成员治懒增效率,对一般干部治散正风气,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围绕脱贫攻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检查60余次,问责党员干部83名。

42.关于经济发展环境亟待优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较低,行政审批事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企业周边环境混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强依法决策,对全区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各单位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二是正在将每个单位权利、职责、职能录入机构编制云;各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完善,近期将网络公示。三是出台了全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抓好整改

目前,我区的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持续狠抓,严格节点,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巡视整改任务。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履职尽责,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纪委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打基础、管长远,在集中治理整改的基础上,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尤其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人事、反腐倡廉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入查找原因、找准症结所在,以完善的长效机制推进工作上台阶。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把督导检查作为促进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压驱动,推动整改。继续坚持会议推进调度制度,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跟踪问效等措施,及时掌握了解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加强巡视整改评估,继续跟踪问效。严格执行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消极应付,行动缓慢,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注重统筹结合。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经济发展、信访稳定、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发展,以发展检验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2—5022625;邮政信箱:河南省安阳市梅东路南段龙安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laqwdcs@126.com。

 

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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