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马家乡原党委书记宋利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和领取补贴,超标准面积使用办公用房,收受他人烟酒提货卡等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允许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且未予纠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捐献物品管理不严造成浪费,备用金超标不及时进行纠正,结余资金没有提高使用效益,宋利锋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2021年6月15日批准,给予宋利锋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