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滑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第一巡察组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5日至7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8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部认领,迅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加强整改督查。全院上下共同努力,履职尽责,真抓实改,经过两个月的工作,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责定向,切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领导
滑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反馈巡察意见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法院党组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认识和把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内涵,切实把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极为重要、极为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聚力聚焦整改,同心同向同行,蹄疾步稳推进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2020年8月7日,院党组研究成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史军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程永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程永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褚玉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文字材料、督导问责、后勤保障4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院党组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清单推进整改。8月13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院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滑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6个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逐项盘点销号。
(四)深入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院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推进会,听取各牵头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组专题督察巡察整改情况,推动整改扎实推进。
(五)注重完善制度。坚持标本兼治,围绕整改提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完善了《关于禁止违规饮酒的通知》《员额退出实施细则(试行)》《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2020年度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涉案款物管理处置办法》《刑事涉案款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抓真改,改出成效。
二、从严从实,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向我院反馈了3个方面、6项问题清单,26项整改任务。目前已经整改落实到位的20个,取得明显成效的5个。
(一)在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心工作还不够充分,践行“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一定差距方面。
1.四个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中心工作抓细节、抓落实不够到位,严谨性不足
(1)针对“组织保障不力,人员调整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党组书记、院长史军峰为组长、主管刑事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并明确列明刑庭、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政治部、执行局、审管办、立案庭为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专门的涉黑恶审判团队,增加主管院长、1名执行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和1名技术人员参加共计9人,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优先在车辆、物资、资金上给予足额保障,虽未申请专项经费,但后勤保障充足,全力配合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6月9日召开党组会,调整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制定了扶贫工作细则。
(2)针对“安排部署少,督促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及时推进,并做好详细的记录,8月以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2次。
二是对院机关及各法庭的扫黑除恶举报箱进行了一一排查,对牛屯、王庄、焦虎法庭的举报箱进行了规范悬挂,保障举报材料的正常投递。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题会议记录本,每次召开扶贫工作会议时做好记录,做好档案留存。
(3)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强化制度落实,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加强各项制度推进、跟踪、督办的力度,成立九个审务督察组,由主管院领导带队,审务督察组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审务督察、督促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以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4)针对“认识有偏差,顾小家轻大家”问题。
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第一书记下乡考评制度,制度着力抓细抓实,扶贫第一书记和帮扶干警沉在一线、驻村入户,身到、心到、情到,把扶贫政策讲清楚、用到位、落实处,把精准施策研究透、抓具体、见实效。
(5)针对“措施制定不得力,长效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关于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细则》。
二是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就地讲法,对有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7.24万元,进行司法救助17.5万余元,以司法关怀助力贫困户稳定脱贫。
三是借助工会资助贫困户学生上学,为帮扶联系36户贫困户购置餐桌一套,给牛屯镇冯付村肢体二级残疾的未脱贫户苑存银购置轮椅,为半坡店西孟虎寨村有劳动力的未脱贫户闫文革购置冰箱,并推荐就业增加收入;联系爱心企业向牛屯镇42户贫困户捐赠价值50000元的爱心奶粉;9月10日前又要求所有的帮扶责任人、帮扶联系人下乡走访贫困户,查看是否达到脱贫标准,存在哪些问题;我院大力开展消费扶贫,通过平台和线下等方式,购置扶贫产品共计21万余元,通过工会购置消费扶贫产品4.28万元。
(6)针对“内部管理缺位,存在‘灯下黑’”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审务督察实施方案》《关于禁止违规饮酒的通知》等制度10余项,扎实做好内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持续提升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廉洁意识。组织党员干部签署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承诺书、禁酒承诺书、廉政承诺书,向全院干警家属寄送廉政家书,严格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备案事后报告制度,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
三是紧盯重要节点。在今年“国庆、中秋”双节前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党组书记在会上进行节前集中廉政谈话。双节期间,政治部、办公室联合派驻纪检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督察等方式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通过组建九个审务督察组对内部纪律作风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6次,编发审务督察通报3期,约谈部门负责人2人。对受理信访举报线索给予党纪处分1人。
2.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尚有差距,普法、司法工作质量还不够高,公正高效权威的工作体制需进一步完善
(7)针对“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围绕《民法典》开展普法活动,20余名干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宣传《民法典》;发挥新媒体作用,在微信、微博开设“每日一典”,宣传《民法典》知识。
二是从9月份开始,统计每周开庭信息,向代表委员公开,邀请代表委员、社会群众、公职人员50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
三是开展送法进校园,40余名法官为70所中小学校上秋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四是通过“司法服务惠千企”活动,法官与企业结成帮扶对子,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五是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10月13日开始全院69名中层正副职,联系144个村开展走访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传法律知识。
(8)针对“审判委员会决策规范化程度较低,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不负责”问题。
一是对2017年-2019年全部审委会决议进行排查,对未达到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建立台账,逐案跟踪最终结果,除涉及西小庄村罗海良、徐要德的案件最终被省法院改判无罪外,其他案件均服判息诉或二审维持。
二是依照2019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修订《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必须列席的人员和可以列席的人员,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执行。安排专人负责审委会规范记录,并定期检查。
三是在新的制度通过前上会讨论的案件,也严格按照审委会全体人员过半数通过决议方可生效。
(9)针对“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缺乏刚性,案件质量提升难以保障”问题。
修订《滑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核算绩效奖金扣除数量,进行扣除。参考上级法院新的考核标准,对发改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扣绩效奖,未超过的不扣除绩效奖金。
(10)针对“制度机制不健全,个别案件办理不合规、不合法”问题。
一是关于涉案款物管理涉及四辆车的问题。深入查找,仔细甄别,立即整改。对被挪作执法用车长达10年的涉案赃车,刑事审判庭查询到该车系车牌号豫H57871的长安新星面包车,立即完善手续移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第一时间将该车辆移交财政局国库进行处置,现已处置完毕;车牌号为豫GAE376五菱之光面包车,刑事审判庭已查找出所涉及的具体刑事案件,并将相关案件手续移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第一时间将该车辆移交财政局国库进行处置,现已处置完毕;豫G51225蓝色桑塔纳轿车,经查为盗抢车辆,刑庭通过查阅卷宗,与检察、公安部门联系,确定该扣押车实际牌照为京EC7535,所有人为北京文化机动建材公司,办案单位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办案人李宝龙。经查询所有人北京文化机动建材公司已改制,不了解车辆情况,多次联系办案单位办案人员,称单位没有李宝龙。因该事时间比较久,人员变动大,通过电话等方式不能联系解决,准备安排专人前往北京查找所有人,及时处置该车辆;无车牌的五菱牌面包车的发动机号与车架号均已生锈无法识别,综合办公室正在组织全院部门及干警进行排查,同时与公安局技术部门联系使用技术手段对车架号进行修复,如手段穷尽仍无法查清该车的情况,拟按无主财产处理。
针对涉案款物问题查漏补缺,出台制度,明确责任。综合办公室、刑庭分别出台了《滑县人民法院涉案款物管理处置办法》、《滑县人民法院刑事涉案款物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下一步综合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处置涉案款物。
二是关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充分认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办理。行政庭将省高院编印的《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文件汇编》进行翻印,确保人手一册并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庭与刑庭、办公室及技术部门的配合,强化与市中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保持常态联系,并主动积极与罪犯住所地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协调,保证监外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以“百日办案冲刺活动”为契机,要求办案干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高效、审慎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不仅保证案件质量,更要加快办案效率,如果违反法定程序,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立案庭技术鉴定团队制作《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申请司法鉴定须知》等模板,使当事人能更详细的了解司法鉴定。公开、透明的办理每个案件,并及时把案件办理情况反馈到业务庭。同时加强团队对相关鉴定、评估流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鉴定、评估流程办理案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9月10日对技术鉴定团队所有案件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存在超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规定的时限的案件。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鉴定案件一般办结时限是2个月的规定,对于鉴定期限超过2个月的案件逐案分析原因,争取尽快结案。目前有少量超2个月案件,正在推进结案。
(11)针对“保障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不高”问题。
进一步严格规范人民陪审员补助发放,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补助统计与发放,保证我院人民陪审员补助按月及时到位,保障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积极性。
(二)在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干部任用管理规范性还需要提高,党建引领作用还不够方面
1.组织观念有待加强,基层党建仍有短板,执行组织制度有差距
(12)针对“党委对支部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存在支部管理松散的问题”。
组织各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反馈了学习情况,严格要求各支部按照选举程序要求进行选举,并向各支部列出了行文申请的范文,以避免出现错误。机关党委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各党支部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督促责任,9月28日审务督察时抽查了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掌握情况。购置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并发放给各支部,要求各支部每次召开会议的时候都要组织党员学习,并进行1次交流研讨。
(13)针对“对党费收缴政策吃的不准,把握的不严,存在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巡察整改期间对近年来的所有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核算检查,严格按照党费计算标准,重新计算党员干部的党费金额,现已将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15位党员及时补缴了1164.5元党费,且已全部补缴至组织部。围绕《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各支部书记进行2次辅导学习,要求各支部按照规定每月收缴党费,每季度交至机关党委集中汇总上交至组织部,并在支部工作群中将党费收缴主要规定进行公示,便于随时学习。排查单位党员组织关系,对人事调整的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按规定参与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并对本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严格排查,有人事流动的,及时转接,避免出现漏交、未交党费的情况。
(14)针对“对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不到位,存在违规开展支部选举、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问题”。
制定了《滑县人民法院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7月份组织4位党务工作人员到安阳市委党校参加支部书记培训班,9月份组织一名党务工作人员到红旗渠干部学院参加了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次,提升党组织书记的履职能力。10月10日对支部书记、支委进行培训,围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如何当好支部书记等内容进行讲解,熟悉自己的党内职务,所承担的职责加强学习教育。今年7月及时办理了2名调走的党员组织关系。
(15)针对“重法官身份,轻党员身份,党员意识淡化”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推送学习内容,建立周五学习制。
二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述职制度,民主评议党员与年度考核考评相挂钩。
三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简报、电子屏推送党规党纪相关内容,宣传政策法规,发动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等载体,激发学习热情。积极培树先进典型,继续开展亮身份、晒承诺、树形象活动,开展每月之星评比活动,提升党性认识。9月17日到林州法院观摩学习党建工作,对工作中的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资料采取每月由支部书记检查之后报送至机关党委进行抽查,加强督促,以保证活动取得效果。
2.执行干部任用、管理、考核等相关规定不到位,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调动不充分
(16)针对“中层干部调整存在设置年龄限制和未按既定方案实施的问题”。
健全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坚持一切以工作实绩说话,重用埋头苦干、实绩突出,不争不要、不跑不送、低调务实不张扬的同志,重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再设置年龄界限。
(17)针对“干部补充不及时,出现工作断链”问题。
积极与县委汇报,在人事工作中就干部管理方面问题主动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报告有关情况,使其能够及时有效了解我院干部配备情况,做到“心中有底”。以常态化协商机制为导向,定期联系,就干部配备,任免等事项经常性交流、沟通,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变被动为主动,变静态为动态。
(18)针对“执行员额法官制度有偏差,退出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河南省法官员额退出交流实施办法(试行)》,认真遵照执行。完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制定了《滑县人民法院员额退出实施细则(试行)》,加强法官员额动态管理,严格依据文件要求及时进行退额申报及相关事项报告。
(19)针对“用人存在人岗不匹配,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一是立案庭8月31日召开执行立案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立案登记制的相关文件,认真学习立案工作的“十条禁令”和“十条规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二是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布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相关文件内容。同时公布安阳中院立案庭监督电话。
三是将劳务派遣人员陈子豪调离窗口岗位,由正式干警宋丹负责窗口首次执行立案。据统计8月份首执案件立案684件,9月份首执案件立案577件,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当场立案,当天立案,无积压案件。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现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在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作风建设需持续发力,良好司法形象仍需久久为功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20)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缺位,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制定了《滑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规定党组每季度对党建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于党建工作会议与业务工作会议在同一个记录本上的问题,我们已经将党组会议记录本和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本区分开来,制定了《滑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滑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21)针对“党风廉政教育仍存在缺失,流于形式、敷衍了事”问题。
修订了《滑县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实施方案》,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在督察结果运用中明确了扣发绩效奖金的标准,设立九个督察小组,分别由院领导任组长带队开展督察工作,增强督察的威慑力。按照审务督察实施方案要求,对撰写心得体会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10人扣发相应绩效奖金或者工资,同时将以案促改、廉政教育等活动纳入督察事项,开展事前日常监督,事中督导检查,事后回头检查的全面监督。
(22)针对“从严管党治党、监督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分别制定了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边界及重点举措。制定了《滑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确定9个工作方面和28项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部门,每月督导工作进展。制定了《滑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始终坚持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了《滑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提高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对执纪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严格执行《河南省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实行)》,对党组管理的党员干部要优先给予党纪处分。按照《滑县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实施细则》,对违纪法官李红伟进行考核、测评,8月7日,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红伟党内警告处分,并提出保留员额的意见。对巡察反馈的的违反工作纪律的3人,全院通报批评,每人扣发200元工资。
(23)针对“廉洁意识有待增强,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确实应记未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记,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应入固定资产的及时入账,并设专人管理。
二是对应移交未移交固定资产进行移交。
三是财务报销手续不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我院将在以后的财务管理中,不断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管理,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规范对会计科目的使用,财务人员要加强对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今后将规范对会计科目的使用。
四是对于应收款问题,已经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按照党组会安排,综合办公室已将挂账款项分门别类,列出分包领导和分包科室,对已查清的应收款,我院已向有关人员发出催收函进行催缴,目前,已有部分应收款收回,并有部分应收款已冲账,合计20.6万元;对目前未查清的部分,按党组会研究安排,需继续清查。
2.作风建设相对滞后,群众观念需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24)针对“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日常考勤搞特殊”问题。
一是已将院党组纳入考勤系统,正常考勤。对所有干警执行考勤情况进行每周通报,并由考勤管理人员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及时兑现工资扣罚,提高干警自觉按时考勤意识。进一步加强全体干警考勤情况督查。
二是制定《滑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滑县人民法院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严格中心组学习管理。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已经12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月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要点,指导全体党员理论学习。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的通知》,定期通报,督促干警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目前学习强国参与度保持在90%以上。
三是2019年5名未到达最低办案量要求的入额院领导,党组书记、院长史军峰批评约谈上述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涉及到的5名院领导分别作了自我批评。史军峰院长要求,2020年入额院领导要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不成任务的要退出员额,目前入额院领导都分别编入相应审判执行团队。自2020年1月份开始,已经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办案比例,在审判管理系统中按办案比例系数进行设置,由电脑按设置的比例系数自动分案,确保入额院领导办案量达到规定的要求。同时规定庭长办理的案件发回重审后由副院长办理,副院长办理的案件发回重审后由院长办理。自2020年7月份开始,每月通报院领导的办案数量、结案率等情况,督促办案进度。截止9月30日,10名院领导(含专委)共办理案件1056件。
(25)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立案庭8月31日召开立案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的个人,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地通报,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要求。提升导诉员和12368接线员的人员素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郝耀华、王丹丹、刘慧云、李笑娜,每周轮流在大厅值班,随时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处理突发事件。通过导诉台电脑查询具体承办人和案件情况,便于群众了解自己案件进展。
二是法警队队领导立即召开碰头会,认真反思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同时向保安公司负责法院工作的队长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召开法警队全体会,围绕“门难进”问题,法警队人人自查,深入反思。对群众反映工作态度不好、作风简单粗暴的2名保安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安保队长调换素质高、作风好的保安,同时对全体保安严格教育管理。新保安已正式上岗。8月18日法警队组织法警和保安召开工作会。对作风建设提出“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对待来院群众要“服务热心、解释耐心、帮助真心”、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的要求。作风整顿活动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当事人对法院工作“误解”少了、“理解”多了;“怨气”少了、“赞扬”多了。实行对值班值勤岗位责任巡查制,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检查、督查,对安保、值庭、值勤岗位除带班负责人负责督查外,其他队领导每日至少巡查1次。为了来院群众的健康,我院诉讼中心、门岗、执行指挥中心执勤人员落实“逢进必检”,量体温、外地人员查验健康码,对没有戴口罩的群众免费提供口罩。为了方便群众与法官联络,分别在诉讼中心、门岗、执行指挥中心等醒目位置张贴了我院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26)针对“信访问题化解能力较差,对群众信访诉求反应慢、解决难、回应少”问题。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力量,调整李笑娜同志为信访专干。现信访工作人员为专委一名,法官助理一名,聘任制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三名,共六人。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滑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细则》,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机构配备、信访接待、信访案件交办督办、督查考核、信访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涉诉信访工作;制定《滑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责任追究的范围、对象、形式、权限及责任的认定,并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与年终考核挂钩,被追究信访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将本部门涉诉上访案件的情况纳入年度千分目标管理。立案庭信访办公室每周、每月、每季度定期通报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督促承办科室按时、高质量办理信访案件。落实整改到位。
三是完善信访接访制度,认真落实“院党组值班”制度和“周三院长接访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在信访值班室接访,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于来信访接待室信访的当事人,由当日接访的工作人员联系责任庭室,由责任庭室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如果信访问题复杂,则由信访办公室将信访案件按规定进行交办,督促责任庭室限期办理信访案件,及时约谈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
(四)在县委第一巡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方面
县委巡察组于2020年7月7日交办信访案件20件,立案庭整理出具了书面交办签,经主管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签字审核后,直接交办责任部门的主管副院长,由责任部门的主管副院长将案件交办至各个责任部门,并限定20天内办结。各承办庭室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及时约谈了信访人,做好答疑和息诉罢访工作。各承办庭室已均于2020年7月27日前办结,办结率100%,其中息诉10件,信访终结2件,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协调相关部门处理2件,申请再审2件,拟再审1件,引导申诉1件,引导进程序1件,信访人系案外人、解释到位1件。
三、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法院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滑县法院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方向不偏,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巡察整改问题的落实,加强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提升全体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整体工作合力。
(二)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战斗堡垒。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党组党建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加强党支部建设,将支部建在部门,覆盖法庭,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联系群众中的作用。
(三)坚持严管厚爱,提升队伍素质。把讲政治、顾大局、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干警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体系,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严惩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汇聚起团结向上、同心同德的强大力量。
(四)突出成果转化,扎实推进工作。继续深化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持续整改与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满足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院干警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不断开创滑县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撤县设市、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幸福宜居新滑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