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粮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粮食局党组反馈意见》相关内容,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的15个具体问题,其中14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在积极推进。现将巡察整改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滑县粮食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 党组书记、局长周向党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确保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思想建设方面还有差距
1. 局机关对学习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粮食局于2019年3月17日制定了《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对开展学习教育做了要求,方案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到每一位党员”。巡察组人员对局机关“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9月底到11月初的学习签到情况进行了统计,签到率分别为71.1%、63.2%、73.7%、50%,存在签到率不高的情况。个别人员存在长期不签到,例如单位人员郝某、毛某、卢某、袁某等。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格周五机关学习日制度,已由局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二是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每次学习 明确一名同志领学,办公室做好学习记录;三是严格集中学习签到和请假制度,建立学习档案,每次学习的签到表、影像资料和请假条由办公室归档保存,确保学习参与率不低于90%以上;四是强化机关学习态度,规范学习笔记,定期开展学习笔记评比活动,对落后的进行批评教育。
2. 基层单位的学习流于形式。
巡察组人员对10个基层公司进行了走访。走访程中发现,有的基层单位学习材料存放地点混乱,有的基层单位的学习记录不全,个别基层人员的学习记录本内容记录简单。巡察组人员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人学习笔记进行了查阅,发现老庙 丰驰公司、留固丰顺公司个别人员只记录了学习的标题。王庄丰华公司、八里营丰泰公司部分人员个人自学笔记及心得体会记录完全相同。
整改情况:
(1)已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
(2)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由人事股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基层党支部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并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掌握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3)已制定年度考评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将考试结果公示并计入党员积分。
(二)组织建设方面不够严肃
1. 党组织关系不在工作地。
局机关工作人员毛某、冯某两人工作关系在粮食局,但组织关系在村里。对此,巡察组对粮食局进行了告知,粮食局已对其组织关系进行了接受。
整改情况:
已严格按照党员关系随工作单位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机关党员关系进行一次再排查,目前已将机关干部职工的党员关系全部接纳至局机关支部管理,未遗漏一人。
2. 党费欠缴现象普遍。
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粮食局党费收缴账目进行了查看,发现 党费欠缴现象普遍,部分党员欠缴时间较长。粮食局局机关现有党员80名,2名欠缴2017年党费,18名欠缴2018年党费,49名欠缴2019年党费。下属基层单位支部26个,12个基层单位支部欠缴2018年党费,19个基层单位支部欠缴2019年党费。对此,巡察组对粮食局党组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粮食局党组及时开展党费收缴活动,共收取党费27074元。
整改情况:
严格要求机关党员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局党建办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使党费收缴率达到100% 。
3. 党员发展上存在薄弱环节。
巡察人员查阅近三年发展的三名党员档案,发现其中一人的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入党申请书、季度思想汇报三种材料上存在两种笔迹。另外一人的入党申请书、季度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入党志愿书中入党志愿栏四种材料三种笔迹。剩余一人档案中粮食局党组政审材料上无日期。
整改情况:
切实加强对由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支部确定积极分子、批准为预备党员和转正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党章要求的程序和规范化手续,加强入党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了端正入党动机 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的信念教育,使入党人员的政治素质、入党手续不断提高和趋于完善。
4. 人员保障方面存有困难。
巡察组工作人员对粮食局在编人员的年龄结构进行了统计,其中35周岁以下3人,35周岁以上31人。经了解,粮食局机关已经连续5年没有新人进入,所用其他人员为人师代理和企业借调。粮食局下属二级机构粮油品质检测中心,承担粮食、市场粮油的物理检验、内在品质检验的监督与监测服务职能。目前共有粮油检验中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初级)1人,在计量认证报告上至少需要1名中级工程师签字,中级工程师张某于2019年12月退休,粮食局接下来在粮油收购、出库,质量监管等业务开展上存在一定用人困难。
整改情况:
一是将在下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中理顺局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合理确定和申请编制到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二是已制定人才培养和招聘计划,加快业务骨干力量的培育和人才队伍储备。目前,局粮油品质监测中心已开始增强技术人才使用工作,必要时对外公开招聘,切实为粮食物资储备事业积蓄发展力量,确保业务工作不断档、后续人才有保障。
(三)作风建设方面仍有漏洞
1. 以往内部管理偏于松散。
经查阅资料,发现从2008年12月粮食局召开班子会,形成内退供养制度会议纪要,根据该纪要,粮食局机关先后有19名人员审批享受内退供养,内部退养期间除不享受签到费、值班费和文明奖外,其他待遇和上班人员一样。另有3名人员因不同事由清了长期病假。直到2019年4月省委巡视期间,以上问题在转交县纪委后,县纪委已对其中1人做出党纪处分,其余人员回归岗位。
整改情况:
一是对今后内部退休和供养一律按照劳动法和国务院相关规章执行。二是对今后病休、病退等长期脱离岗位的请求,严格按照劳动法及其规章予以执行。三是对依法依规审批后的人员,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发放 和落实相关待遇,不搞内部执行标准和特殊照顾。
2. 作风建设的笼子不够牢固。
粮食局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大会,大会上对长期内退和长期请病假的人员形成了同意意见,即“对不上班的人员除保留工作关系外”,工资和“四险一金”一切都不交纳,单位应承担部分个人交纳”,但截至巡察结束前仍未见相关红头文件制度出台。巡察结束前,巡察组在对粮食局近一个月的签到情况进行了查看,发现原内退人员刘某以“县内公差”的名义不参加机关签到,通讯录显示工作岗位为驻村助理员,但巡查组工作人员对该村实地走访的过程中,并未发现该 人员在岗。
整改情况:
已对离岗未到退休年龄人员和未履行正规组织借用手续的人员,一律通知回单位正常上班。
3. 领取下乡补助与实际情况不符。
粮食局账目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发放局工作人员刘某下乡补助合计金额8525元,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发放局工作人员毛某下乡合计金额1250元。经了解,刘某本人从未和执法队下乡和领取下乡补助。毛某自2018年11至2019年5月属于脱岗期,无法领取下乡补助。粮食局账目显示以上两人领取下乡补助合计金额9775元,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巡察组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粮食局党组已责令有关人员退回多领取的下乡补助9775元。
整改情况:
已加大机关考勤和执纪、财务工作的衔接力度,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使机关日常管理更加精细,机关工作人员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4. 平时考核流于形式。
粮食局人员毛某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未获批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离职守,经局办公室通知后仍拒不到岗,后收到县纪委党内警告处分。经巡察组工作人员查阅资料,粮食局对毛某2018年第四季度11月、12月平时考核结果为良好,并于2019年1月29日全额发放2018年平时考核奖各项补贴。对此,巡察组下发情况书名通知书,粮食局党组已责令毛某退回多领取的平时考核奖2400元,并要求有关股室加强考核工作的完善和细化。
整改情况:
切实严格机关考勤和执纪管理,加大对违反机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加大对遵章守纪方面打擦边球问题的追责力度,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机关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微杜渐。
5. “四风问题”仍有发生。
经查阅账目发现,粮食局主要领导于2017年6月和2018年12月有乘坐飞机头等舱参加粮食产销大会的现象。
整改情况:
已对违规列支的高档消费费用进行全面清理并上交县财政。对超标准接待费用上缴财政,对节假日用餐问题由相关人员据实做出说明。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招待程序,严格控制支出。并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
(四)其他方面
1. 养老和医疗保险欠缴严重。
受政策和仓容量影响,粮食部门效益下滑严重,基层公司普遍存在欠缴养老和医疗保险情况。经了解,截止2019年8月,粮食系统欠缴养老保险20043055元,欠缴医疗保险4198141元。由于在职人员未交医保费,导致人员未报医疗费694862元。鉴于以上等情况,导致部分人员信访。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加大创收力度,提高经济效益,尽快补缴拖欠问题。二是引导职工申请加入居民医保,解决系统干部职工看病报销问题,尽力保障职工自身权益。通过多措并举目前,全系统参加社保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 收取企业管理费问题。
经查阅账目发现,粮食局存在收取基层企业管理费,并未上交财政专户的问题。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对其所辖各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230440 元。其中 2016 年收取管理费 1534000 元, 2017 收取管理费 1128540 元 , 2018 年收取管理费 3684500 元, 2019 年元至 3 月份收取管理费 883400 元。对此,巡察组下发情况说明通知书,粮食局党组对此进行了说明,豫政〔 1998 〕 66 号文件《河南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 1998 〕 35 号文件精神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统一纳入政府行政序列,其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允许再向企业收货各种管理费”。 1999 年滑财〔 1999 〕 93 号文件显示,由粮食局对企业征收多种经营管理费, 2001 年又出台了〔 2001 〕 78 号文件《滑县财政局关于粮食局征收 多种经营管理费的通知》,决定从 2001 年其对各粮食企业上交的管理费进行调整。收取的管理费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五险一金、水电费等日常办公开支。
整改情况:
为减少财政开支,经县政府批准,于 1999 年出台了滑财〔 1999 〕 93 号文件和滑财〔 2001 〕 78 号文件,其中规定,由粮食局对企业征收多种经营管理费。收取的管理费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五险一金,水电费等日常办公开支。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已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反映,我局也期待今年机构改革结束后能够得到彻底解决,使我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停止对粮食企业收缴管理 费用。
3. 国有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 1 )土地使用上打“擦边球”。
经了解,基层单位所占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仓储,巡察组经过了解发现,在该土地上建门市房成了普遍现象,有的基层单位工商业混用,在土地使用上存在打“擦边球”现象。例如,在查阅高平丰鑫公司 2006 年出租 3780 平方米南院合同时发现,一次性签订 44 年合同,租赁价格为 10 万元,合同中并明确要求承租方投资建设餐饮及洗浴业。二是合同租赁年限较长。从查阅的 28 个基层单位签订经营权租赁情况来看,有 20 个基层单位 37 个项目租赁期限在 30 年以上,其一 次性签订合同租期超过 50 年的涉及 15 个公司中 22 个项目。三是部分基层单位租赁价格偏低。例如,在查阅焦虎丰惠公司 2010 年出租北大门地皮的合同时发现,出租临街地皮面积为 337.5 平方米(长 22.5 米,宽 15 米),由承租方投资建设临街门市房上下 11 间、门岗 2 间、大门 1 座,其合作结果为门岗和大门归丰惠公司,门市房归承租方使用 50 年。
整改情况:
一是土地使用上打“擦边球”问题。已于 3 月底前已对全系统基层企业所占土地的性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已外租赁的土地进行了重点彻查,并做到“三个到位”,即:排查土地性质到 位、排查建设和使用用途到位和处理解决违法违规问题到位。重点针对变相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建设行为深究细查,全面纠正利用仓储用地进行各类商业性质的开发经营行为 , 使其经营 使用行为与土地使用性质相符,切实标紧土地使用用途红线,目前,已对系统内两起工商业混用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其中,已对上官镇鲁寨粮店占用问题进行了起诉;已责令高平公司租赁后的洗浴中心进行整改。
二是合同租赁年限较长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依法按出让、转让、租赁国有资产的法定最高年限严格规范合同签订使用年限。重点对系统内租期 30 年的 37 个项目 和租期为 50 年的 22 个项目逐一筛查,梳理出全系统现有合同中违反国有土地、国有资产对外出让、转让和租赁的法律规定问题,并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租赁不超 20 年、商住开发不超 70 年和商业经营不超 50 年等相关法律条文执行,对已签订的合同,明确通知对方按法定最高年限到期后重新公开竞标,并保留其优先权,使合同年限、使用性质合乎规范。
三是部分基层单位租赁价格偏低问题。按照正前毖后的原则,重点已从三个方面予以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租赁、转让、出让的相关价格规定,根据合同签订时间和价格,综合评定和衡量签订合同价格是否存在价格 偏低、显示公平和侵害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等问题。二是重新调整和明晰合同价格利益关系。在参照国有资产相关租赁价格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各乡镇综合经济和商业水平状况,合理区分和确定租赁价格。并以此为基准,敦促基层企业协商签订合同租赁价格。三是全面引入市场价格评估机制。对签订合同价格确实存在偏低和有失公允的,已责令基层单位与租赁方商定重新签订合同事宜,并依法依规对现有存在 价格瑕疵的合同重新调整和规范,目前,已对枣村公司小营粮店租赁问题提起诉讼并胜诉;对焦虎公司大门口租赁地皮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洽谈和整改协商,协商不成将通过法 律途径解决。
4. 财务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商品和项目未按政府采购流程采购。据不完全统计,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未按政府采购流程采购商品涉及金额为 173694 元。二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据不完全统计,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滑县粮食局应列未列固定资产 5330 元。三是支出无明细。据不完全统计,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滑县粮食局支出无明细总金额为 54119 元。四是违规公务接待。 2017 年 12 月 123 号凭证,列支招待汝州粮食局水果款 111.6 元, 2019 年 3 月 76 号凭证支付文明单位验收水果 款 177.1 元。五是差旅费报销单后普遍没有附会议培训通知。例如: 2016 年 6 月 20 号凭证,郑州开会列之差旅费 480 元无文件通知; 2018 年 12 月 42 号凭证,出差培训列支 3200 元无文件通知等。
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以下几个方面立即整改到位:一是凡是财政资金全部按政府采购流程采购;二是凡是达到固定资产条件的,全部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对每个科目做到明细核算;四是对公务接待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杜绝上水果、烟酒、高档菜肴等;五是差旅费报销必须附会议培训通知或文件。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 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中并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