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进驻|十一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和第七轮巡察村(社区)巡察公告
2020-08-25 19:00 来源: 滑县纪委监委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现将中共滑县十一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和第七轮巡察村(社区)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10月11日。

二、被巡察单位

县委党校、县科协、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供销社、县志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滑县林场、县民兵军事训练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第一高级中学、县房产服务中心,枣村乡、白道口镇、留固镇、八里营镇、大寨乡、老爷庙乡、上官镇、老店镇、慈周寨镇、焦虎镇、牛屯镇、半坡店镇、王庄镇、小铺乡所辖的部分行政村。

三、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监督紧扣被巡察单位特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从“三个聚焦”入手,全面查找政治偏差,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抓党组织建设情况、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廉洁守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将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破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情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服务”活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开设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信箱。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对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只负责向被巡察单位转办,具体办理情况可向被巡察单位咨询了解。

巡察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向县委巡察办反映(监督电话:0372-8663388),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中共滑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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