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2月17日,对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个单位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巡察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其他区管干部。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履行涉粮职能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重点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重点监督具有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重点监督具有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业务主管部门、粮食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着力解决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情况。
专项巡察组将通过多种形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包括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和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根据需要到所属二级机构或有关单位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专项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专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电、邮件等。
来电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举报电话:15518867090
举报邮箱:bgqwxcz03@163.com
中共北关区委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