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张某某在“双替代”工作推进过程中工作失职,对待工作敷衍了事,底数混乱,经支部书记授意,未将申报领取剩余的5台电暖器上交镇政府,以及向市审计局提供虚假证明。2021年7月12日经北关区纪委监委研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