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王某某在“双替代”工作推进过程中工作失职,未上交剩余的5台电暖器并将其留在村委会使用,同时对张某某向市审计局提供虚假证明负有领导责任,另在调查中还发现王某某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6日经北关区纪委监委研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