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1年4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北关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北关区纪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关区纪委概况
一、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各部门、各街道(中原高新区、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负责审查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对相关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问责处理。
(四)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审查下级纪检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问题线索。
(五)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参与突发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调查。
(六)负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七)制定党纪法规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党员执行党纪、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教育工作。制定纪律建设、监察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研究有关党纪、法规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补充建议。
(八)做好纪检监察机关、直属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街道(中原高新区、镇及有关单位)纪工委(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区属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进行提名和考察,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区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北关区纪委预算算单位构成
北关区纪委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1北关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4个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2廉政教育中心。
3区委巡察机构,下设1个巡察信息中心。
4区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
第二部分
北关区纪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北关区纪委2021年收入总计1418.14万元,支出总计1418.1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7.31万元,增长136.03%。主要原因:机构体制改革,内设部门、在职人数增加,工作业务量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北关区纪委2021年收入合计141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8.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北关区纪委2021年支出合计141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北关区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18.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17.31万元,增长136.03%,主要原因:人员机构增多、业务大幅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北关区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1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4.11万元,占8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3万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75.6万元,占5.33%。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一)2021年北关区纪委预算支出1418.14万元。具体分为:
工资福利支出(类301)1016.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款01)311.83万元、津贴补贴(款02)168.15万元、奖金(款03)313.73万元、绩效工资(款07)60.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08)8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10)3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11)36.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02)300万元,包括办公费(款01)60万元、印刷费(款02)25万元、咨询费(款03)1万元、手续费(款04)0.2万元、邮电费(款07)0.5万元、差旅费(款11)23万元、维修(护)费(款13)40.8万元、租赁费(款14)35万元、会议费(款15)2万元、培训费(款16)5万元、公务接待费(款17)8万元、劳务费(款26)30万元、委托业务费(款27)11万元、福利费(款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31)40万元、其他交通费(款3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99)10.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303)21.23万元,包括退休费(款02)21.23万元;
资本性支出(类310)8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款02)2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款03)1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0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款13)36万元。
(二)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1418.14万元。具体分为: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501)1016.91万元,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款01)854.1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款02)162.80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502)300万元,包括办公经费(款01)151.7万元、会议费(款02)2万元、培训费(款03)5万元、委托业务费(款05)42万元、公务接待费(款0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08)40万元、维修(护)费(款09)4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99)10.5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类503)8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款03)36万元、设备购置(款06)4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509)21.23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款05)21.2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关区纪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4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5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办案执法力度加大,车辆老旧已到达报废年限,需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上级省、市纪委指定案件增多,办案执法力度加大,跨地区调查工作频繁,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增多。
(三)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案件数量增加,廉政教育中心配合办案科室开展“走读式谈话”的任务量加大,上级机关部门、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的巡察巡视工作业务量增多,公务接待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北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0万元,其中:用于购置更新单位公务用车36万元,购置办公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信息化建设4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部门不涉及2021年编制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末,我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2021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