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区纪委监委2020年干部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四专四比”行动,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和实战能力,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切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纪委监委干部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重点,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原则
(一)坚持适应改革,按需施训。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需施训,精准培训,全面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和运用理论政策能力。
(二)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学习培训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四专四比”行动结合起来,以过硬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三)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重点围绕政策理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科学设置课程,分批分类分层施训。培训对象以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为重点,指导带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
三、培训方式
采取党性教育与专题业务相结合、参加调训和自主培训相结合、课堂讲授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增强培训实效。
四、培训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3.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4.党性教育;
5.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
6.全员培训18张光盘和4本口袋书;
7.审查调查安全、公文信息写作等综合业务;
8.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执纪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思想政治工作;
9.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管理;
10.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与任务;
11.中国国情与绿色发展;
12.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五、培训类别
(一)上级纪委监委调训。根据向上级报送的参训计划,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积极做好对接和准备工作,严格把握选派条件,按时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14个班次的培训班(研讨班)。
(二)综合业务培训。各有关部室负责承办培训班。
1.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补短板、促整改、强能力、抓落实”培训。分为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2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半天,巡察干部培训班半天。培训对象为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街道(镇)纪(工)委书记;区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培训时间为4月初,期间组织干部全员培训知识测试;承办部室为组织部。
2.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培训对象为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镇)纪(工)委成员;培训时间为常态化轮训,每年4轮;承办部室为组织部。
3.特约监察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区级特约监察员;培训时间为6月下旬;1期1天,承办部室为组织部。
4.专题业务培训。分10期实施。
第一期:审理业务培训。培训对象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镇(街道)纪(工)委有关人员;培训时间为3月下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审理室。
第二期:廉政教育中心特勤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廉政教育中心新招聘12名看护人员;培训时间为4月下旬,1期2天;承办部室为组织部。
第三期:信访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从事案件线索管理工作人员、镇(街道)纪(工)委从事信访、执纪监督人员;培训时间为5月中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信访室。
第四期:执纪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区纪委监委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人员;培训时间为5月中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组织部。
第五期:宣传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机关各部室、廉政教育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委、巡察机构负责宣传业务相关人员;培训时间为5月下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宣传部。
第六期:以案促改培训。培训对象为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廉政教育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委、巡察机构负责以案促改相关人员;培训时间为5月下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宣传部。
第七期:公文信息写作培训。培训对象为机关各部室、廉政教育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为6月上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办公室。
第八期:执纪执法办案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为区纪委监委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人员及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新进人员、镇(街道)纪(工)委有关人员;培训时间为6月中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案件监督管理室。
第九期:机关党建培训。培训对象为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培训时间为6月下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组织部。
第十期:巡视巡察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培训时间为6月下旬,1期半天;承办单位为巡察办。
5.心理健康讲座。培训对象为区纪委监委各部室(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培训时间为6月上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干部监督室。
6.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镇(街道)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及村纪检委员、监督信息员培训;培训时间为6月中旬,1期半天;承办部室为组织部。
六、组织管理
在区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培训牵头抓总工作,着眼提升培训层次和培训质量,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区纪委监委办公室按规定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区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培训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