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通报|关于一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03-06 22:39 来源: 安阳市纪委监委

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后崇义村周某某涉嫌诬告陷害案件


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后崇义村村民周某某,2010年安阳市鸿泰苑经济适用房项目征用其土地0.5069亩,按政策标准应补偿周某新征地款31832元。周某某在其两个儿子已各有一片宅基地的情况下,向村委会提出再要两片宅基地才能配合征地,村委会未答应其要求。周某某后到市政府南门口上访,焚烧自己的电动车制造影响,后崇义村村委会迫于信访压力,在正常的征地补偿外,额外补偿周某某15000元。近年来,周某某为得到两片宅基地,再次以原党支部书记周某林、会计徐某某、包组干部孟某某冒领贪污其31382元征地补偿款为由,多次上访举报。经查,31382元征地补偿款是周某某本人于2011年7月12日从银行领取。但周某某不依不饶,不同意调查结论。鉴于周某某已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给周某林、徐某某、孟某某造成了负面影响,北关区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将线索移交安阳市公安局北辰分局。2019年12月19日安阳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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