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区:“预审+审理+评查”把好案件质量关
2024-10-31 11:54 来源: 北关区区纪委监委

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质量的关口、出口、窗口。近年来,北关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一次办好”的办案理念,积极探索完善自我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实行“预审+审理+评查”模式,着力解决“审了改、改了审、再改再审”的顽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做好案件预审

“审查报告引用条规没有精准到款、精准到项。”“被审查调查人的主体身份材料不完善。”……近日,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下发审理提示单,对近期将移送审理的案件卷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反馈,要求相关纪检监察室和街道(镇)对标对照,未审先改,争取一次办好。

该区各镇(街道)纪(工)委案件在正式移送审理前,会经历三次预审,第一次预审就是由镇(街道)纪(工)委负责人对照《案件办理流程图》中案件审批权限、要求标准、注意事项等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改。移送审理前的第二次预审则依托“室组地”片区协作模式,由联系的对应纪检监察室对案件程序手续、证据、定性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并签字备查,向前延伸审理触角。第三次预审由案件审理室在受理案件前3日内进行,对手续不完善、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下发《审理提示单》,退回办案部门补充完善。

突出审核把关

案件预审侧重案件形式审核,强调案件程序合法的重要性。案件在审理环节中,关注重点转移到事实证据、责任认定、定性量纪等方面,这时,该区纪委监委实行各片区交叉阅卷、审理室综合审核、分管领导总体把关的“递进式三级审核”方式,通过层层把关,压缩“犯错”的空间。

“问责案件,关键是要确认公职人员的失职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目前调查报告认定王某某对该失火事件有失职责任,但是卷宗中证据证明不了王某某与本次失火有因果关系,不能认定王某某违反工作纪律,需要调查组进一步核实事实。”

近日,该区纪委监委会议室里,案件审理室会同街道互审审理小组就王某某失职案件定性展开激烈讨论,最终的定性结论受到各方的一致认可。

在审理时,对证据、事实、定性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或较大分歧的,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审理室与联系纪检监察室会商、片区协作会共同研究等方式进行综合研判,分析争议焦点、把关行为定性、研究量纪处置。同时,还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典型案例库,通过梳理会商案件基本案情、法律法规适用、定性量纪理由等情况,着力为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提供指导。

坚持审评同步

案件评查就像是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采用“一案一评查一反馈”的形式对案件全覆盖评查,对评查发现问题形成书面反馈清单,与案件主办人面对面沟通,指导补证。同时定期召开典型案例复盘辨析会,由案件审理室牵头,选取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典型案件,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逐项检查“挑刺”,复盘辨析,让办案部门“红脸出汗”,对照差距补短板。

除开展个案评查外,该区纪委监委每年度对已结案件进行一次集中评查,将案件划分为优秀、合格、瑕疵、不合格四个等次,及时通报反馈案件承办单位并抄送联系纪检监察室,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的‘生命线’,我们将持续围绕质量意识、办理流程、沟通协作、评查复盘、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做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凝练制度成果,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任宗泽 袁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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