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五级法官助理高凤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安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高凤河简历
高凤河,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安阳县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文化程度。
1986.08——1991.07 安阳县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
1991.07——1992.06 安阳县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2.06——1995.05 安阳县人民法院助审员(科员);
1995.05——1999.07 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高庄法庭副庭长(科员);
1999.07——2001.09 安阳县人民法院柏庄法庭庭长(科员);
2001.09——2003.03 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科员);
2003.03——2004.09 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科员);
2004.09——2012.07 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副科);
2012.07——2013.05 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副科);
2013.05——2015.08 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科);
2015.08——2017.03 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审判员(科员);
2017.03—— 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五级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