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委机关实行值班制度。每班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若干名干部职工共同值班,24小时在岗。
一、严格履责。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值班人员要保持全天候通信畅通,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处理带班期间的重大政务事项和突发应急事件。
二、自觉守规。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机关管理规定,不得在值班期间从事与值班职责无关的活动。
三、搞好协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注重与当班保安人员的协调,指导保安人员做好机关办公大楼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督促保安人员管理好停车位及机关集中停放的公务车辆,及时对接和妥善处理群众来访。
四、管好公物。在正常工作日期间值守夜班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要管理好机关的各种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杜绝各种设施设备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五、有序移交。值班人员,非工作日要按照《值班安排表》的安排,于次日早上8点到8点半进行交接班,及时向下一任值班人员做好当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