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石道尊)为延伸监督视角,加强外部监督力量,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日前,安阳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安阳县纪检监察机关特邀监督员暂行办法》,并召开纪检监察机关特邀监督员聘任会,向19名从纪检监察系统之外聘请的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
《办法》明确,特邀监督员应当具备四个基本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纪律;热心和关注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相关理论常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建言献策;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特邀监督员重点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党规党纪、履职履责情况;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转递有关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提出或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县纪委监察局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指正;完成县纪委监察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据了解,特邀监督员还可参加或列席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会议、活动;参与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的研究制定;参加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业务培训;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安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