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 市纪委监委提出“十二严禁”纪律要求
2020-09-25 08:39 来源: 安阳市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近日发出通知,作出如下要求:


  聚焦重点问题 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提高政治站位 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往深处抓、往实处做。要加强研究部署,及时向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认真组织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从严律己,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管好自己、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加强监督检查 强化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发现奢侈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滥发福利补贴、违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线索。要畅通和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便捷群众反映“四风”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寸步不让、扭住不放”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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