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
2019-09-02 09:53 来源: 安阳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题会议精神,8月28日,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汇报,分析评估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桑建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监委委员张业兵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三类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盯住抓、持续抓、深入抓,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确保新增“保护伞”立案全面清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二要提高办案质效。认真做好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会商研判,需要提级办理的提级办理,能领办一定要领办。对被公安机关认定的涉黑涉恶案要按照省纪委要求做好逐案筛查,黑社会性质集团案提级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县(市、区)查办的,各联系监督检查室要领办。对于省重点督办的案件、盘根错节涉及多个县区的案件以及查办不力造成多次重复上访的案件,要果断采取指定管辖、异地查办,确保每一起案件聚力深挖,核查到底。三要加大督导力度。各监督检查室要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督导力度,对各县(市、区)办结的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导其限期整改,见底清零,同时,各执纪监督室对联系县(市、区)办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全程跟进,对重点问题线索和久拖不决的重大案件要一线指导督办,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推动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四要加强协作配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机关内部上下协同,同向发力,合力攻坚。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恶“三类案件”必须全部介入,不能以没有线索移交就不介入,认真做好案情研判,全程跟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要坚持“双专班”协同办案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法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逐案过筛,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纪挺法前,对受理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先行介入,依规依纪查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同步办理,不能坐等公安机关侦办完结了再介入调查,确保扫黑除恶“打伞”惩腐一体推进。五要深化以案促改。坚持惩中治、治中惩,惩治同步、同向发力,“打、治、建”一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对涉及到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以及影响力较大的案件等案发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具体承办科(部)室要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由市、县两级纪委给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最大限度地将执纪审查效果转化为警示整改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会议要求,会后各县(市、区)要有针对性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各联系监督检查室要亲临会场开展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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