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组织促规范 以规范促发展
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林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市监委主任 陈亮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林州市纪委监委积极贯彻中央、省、安阳市纪委关于补齐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短板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20个镇(街道)全部有了自己的作战阵地,配套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履职本领得到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健全组织体系,构建起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领导机制。林州市委高度重视,积极贯彻上级精神,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乡镇组织实施的领导机制。市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形神兼备、彰显特色”的原则,成立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专题调研、实地督导等方式,形成纵向指挥、横向协作、力量整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组织体系的健全完备,为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持。
二、压实主体责任,构建起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和推进机制。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意见》,提供制度保障和建设蓝图;召开规范化建设评审会,对各镇(街道)规范化建设视频效果图逐一点评,指导建设;逐镇(街道)实地检查、测评,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照“八个规范”要求,在软硬件上积极支持规范化建设。
三、明确建设标准,构建起统一、规范、高效的工作程序。市纪委监委出台《林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指导各镇(街道)当好施工队长,有序推进、规范操作;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请示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扎紧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
四、工作成效明显,实现了政治、社会、纪法的统一。一是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模式实现“四化”。即职能职责明晰化、执纪执法规范化、工作场所固定化、融合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后,镇(街道)党(工)委的主体责任意识更强了,政治站位更高了,支持力度更大了,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可以“安居乐业”了;逐步建立起了“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的片区领导体制和工作协作机制,有效推动了“四个监督”的融合。二是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实现提升。实施“强基工程”,实行岗前培训、以案代训、轮岗培训等业务锻炼机制,进一步提升了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各镇(街道)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日常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如临淇镇办结信访件9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5人;陵阳镇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以巡促治等,开展监督检查108次,通报批评15人、约谈诫勉9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借助巡察整改拆除违建142处,追缴资金215万元,全镇信访总量下降50%等,镇(街道)执纪执法能力提升,规范化建设效果逐步显现出来。
自规范化建设以来,林州市纪委监委全力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化,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下一步,林州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优化监督结构,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四个监督”有机贯通融合,全面提升林州纪检监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