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5-10-10 22:14 来源: 安阳日报

为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县以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今年4月,省委决定在全省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安阳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县(市)区两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机构,全市巡察工作全面启动。日前,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就我市巡察工作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请您谈谈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

答:巡察工作的任务就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各级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市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综合实力领先城市、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问:巡察的重点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答:巡察将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重点事是指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重点问题是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此外,对县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相对侧重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对乡(科)以下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相对侧重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问:请介绍一下巡察工作程序。

答:开展巡察工作的程序主要是:1.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向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2.巡察组进驻后,向被巡察党组织通报巡察任务,开展巡察工作;3.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形成巡察报告,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五人小组或市委常委会汇报;4.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落实;6.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移交;7.巡察办会同巡察组了解和督促被巡察地方(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8.以适当方式公开巡察反馈、整改等情况,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问:巡察方式都有哪些?

答:巡察方式主要有:1.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2.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3.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7.召开座谈会;8.列席被巡察地方(单位)的有关会议;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10.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地方(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11.开展专项巡察;12.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13.派出巡察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问:请介绍一下我市巡察机构组建和启动情况。

答:我市巡察机构是市编委报经省编办批准后于今年6月组建完成的。巡察机构设一办五组,即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五巡察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办属市委部门,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纪委。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目前,各县(市)区党委也都设立了相应的巡察机构。市委巡察机构成立后开展了对内黄县、汤阴县、殷都区、文峰区的首轮常规巡查,8月20日已经结束。第二轮巡察从9月10日开始,计划到10月底结束,巡察的地方为安阳县、龙安区。各县(市)区巡察工作于9月下旬全面启动。

问:首轮巡察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首轮巡察初步实现了“首战必胜”目标,发现了很多问题和案件线索,如巡察发现:有的县(市)区违纪违规问题居高不下,一些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有的地方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有的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不到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党章意识淡漠等。目前,共向被巡察县区反馈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四项制度和两项机制等方面5大类问题共144个。此外,巡察组还向市纪委移交市管干部问题线索24件,向市政法委移交问题线索5件。

问:巡察成果如何运用?

答:市委高度重视巡察成果的运用,按照市委要求,一是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五人小组汇报被巡察地方(单位)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委全面掌握情况、正确判断形势、实施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二是抓好巡察反馈和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问题整改项目台账,加强督办,整改不到位不销号,充分发挥巡察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进行巡察成果转化,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案件检查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机构移交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组织部门将巡察成果作为班子调整、干部选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问:巡察结束后,是否继续受理被巡察地方(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

答: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安阳市巡察机构信访事项办理办法(试行)》规定,集中巡察或回访督察结束后,巡察组按要求将所设信访平台全部关闭,不再受理信访事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可到市信访局信访接待大厅相关窗口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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