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委书记田海涛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做到“四个保证”
2015-05-08 17:00 来源: 汤阴县纪委

一是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严格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要与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二是提供全县风清气正的保证。要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做到有贪必惩、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在查办案件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讲究方式方法,做到宽严相济,努力实现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营造和谐稳定、条件宽松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将预防腐败作为有效治理腐败的根本途径,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逐步形成科学可行的制度体系。三是提供过硬作风的保证。要以“争做‘四气干部’、创建‘十型政府’”为总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解决“四风”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抓细节,使各项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要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重点在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出工不出力方面取得新突破,使全县各级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提供保证。纪委既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又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腐败案件,以铁的纪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激发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全县“总量晋位次、增速保第一、效益创一流”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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