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法规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制度建设水平,近日,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好制度”评选活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司卫青出席会议。
评选中,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制度机制及特色亮点工作进行了细致精彩的汇报。经过两个小时的激烈角逐,现场37名评委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推荐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治性、合规性、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展示效果等评选标准,最终评选出13项“好制度”。
会议强调,制度建设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也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根本保证。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法规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认识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始终突出政治导向,通过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制度,促进增强各领域各方面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坚持高质量为核心,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法规工作取得新实效。不断深化拓展制度建设“精装修”工作成效,做好“立、改、废、释、清、备、督”法规全链条工作,全面了解制度建设、执行、需求等情况,提高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精准性、科学性、务实性、可操作性。要加强法规工作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保障。始终葆有担当精神,在制度制定、解释、贯彻执行上下功夫,练就过硬的思想、技能、知识、理论、作风,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取长补短,有所获,有进步,有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