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汤阴县积极探索对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进行改革,实施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执纪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推进了监督责任落实。
集中办公管理更便捷。将县直28个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编制收归县纪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2名35岁以下的工作人员,组建7个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区(简称“工作区”),实行固定地点办公,统一管理办法,统一运作模式。工作区之间便于横向交流,县纪委和工作区之间在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调度上更便于沟通。
网格运作责任更明晰。坚持网格化运作,领导带头,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分包到工作区,指导、督导各项工作落实。对派驻工作区实行百分考核,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各派驻工作区对责任单位的权力和职责以及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充分摸排,列出完成时间表,便于监督。
台账管理任务更清楚。研究制定《派驻工作区派驻人员工作台账》,列出30项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进一步明确派驻人员工作职责。
制度完善监督更有力。规范派驻工作区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出台《汤阴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细则》《汤阴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对派驻工作区在线索处置、调查核实、问责追究、堵塞漏洞等方面进行制度化管理,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和腐败产生空间,有效推动派驻工作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安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