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巡察整改“回头看” 确保问题“清单销号”
2017-04-28 08:47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林州市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注重分类处置,集中发力,抓住整改方案、整改过程和整改质量三个关键环节,采取督查整改“三审五清四不放过”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实效。

“三次会审”把好关。由巡察办、巡察组联合召开三次会审会,听取被巡察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汇报,与会人员逐一点评,当场质询,提出改进意见。在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后,召开整改方案会审会,保证方案责任明确、措施完善、针对性强、操作性好;方案报送一个月后,召开整改进展情况督导会,听取整改事项进展情况汇报,集体评议,当面质询,及时纠偏;整改工作完成后,到被巡察单位召开整改效果评估大会,听取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实地察看,打分考评,确保整改质量。

“五项清单”起好步。为解决整改方案流于形式的问题,列出五项整改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从制定整改方案开始就抓早抓小,做细做实每项工作。任务清,要求被巡察单位吃透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划出整改台账。措施清,针对每个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讲明前因后果,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时限清,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一般性问题,限期两个月整改到位;对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被巡察单位写出申请,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延期。责任清,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部“买单”,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科室,具体到人头。目标清,整改的问题要追究到位,重点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不放过”收好官。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分析,逐一对照,查清查细,讲明原因。责任不分清不放过,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圈定责任人,列出责任清单。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相关责任人,逐一对照“四种形态”,拿出处理意见,处理不到位的,决不放过;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涉及的具体人、具体事,由纪检、组织等部门,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逐件销号。建档立制不完善不放过,巡察结束后,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成果汇总档案,收集各类整改材料,装订成册,结集存档,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通过建立系列制度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目前,已有66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 44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督导被巡察单位解决各类问题210余个,开展专项治理21次,制定完善制度机制91项。(安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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