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刑罚执行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执法工作之一,也是违规违纪问题的多发易发领域。为进一步提升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实效,派驻市司法局纪工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创新出台了多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向所有监区派驻纪检监察员。为解决对监狱监区日常执法监督比较薄弱的问题,建立了市监狱纪委向监狱所有监区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监区所有记分考核、奖惩、日常执法都必须有监察员参加监督,监察员归监狱纪委直接领导,市局纪工委每月组织所有监察员召开一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会。该项制度在近半年的运行中,派驻监察员共收集违规违纪线索6条,经调查核实,给予一名监区长行政警告处分,对一名监区长、两名干警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对六名罪犯的记分、奖惩情况进行复核。这项监督机制正在向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广。
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罪犯刑释前市局纪工委抽查谈话制度”和“对已释放人员随机回访无压力谈话措施”。近一年来,抽查谈话122人,回访27人,共收到问题线索4件,如在回访中有反映原监区长违规为其保存现金,经调查,给予该监区长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一线执法岗位。对于反映较为集中的两个监区记分不公的问题,局纪工委对两监区长进行警示约谈。
三是在全省率先建立《罪犯考核奖惩向同级纪委备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罪犯日常计分考核及奖惩情况的监督,市司法局纪工委建立了《罪犯考核奖惩向同级纪委备案制度》。市监狱罪犯的月计分考核、处分、表扬、立功、优秀学员、改造积极分子和“三课”考试成绩等所有与刑罚执行相关的奖惩情况全部由责任科室(监区)在5日内向监狱纪委报送备案。在随后的谈话回访中未发现同类问题,收到预期效果。纪检监察对刑罚执行的常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是建立市监狱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调整以市局纪工委会同局政治部提名考察为主的机制。该项机制有效解决了市监狱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后顾之忧,从年初机制建立以来,市监狱纪委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向监区下发监察建议书三份,向市局纪工委移交局管干部违纪线索两件,敢于监督、铁面监督成为市监狱纪委工作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