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纪委在多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制定出台《安阳市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廉政风险防控关口进一步前移。
明确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办法》明确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和处置工作由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切实把抓早抓小、红脸出汗的实践责任压紧压实。
明确廉政风险预警的形式和情形。《办法》指明廉政风险预警的“三种形式”和“八种情形”。“三种预警形式”即:口头预警、会议预警和书面预警。“八种预警情形”即: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重大调整时;二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时;三是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公共资源配置、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财务报销时;四是在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裁决、行政救济时;五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六是从事具有中、高等级廉政风险点工作时;七是个人报告重大事项时;八是其他需廉政风险预警的情形。
明确廉政风险处置的方式和情形。《办法》指明廉政风险处置的“四种方式”和“八种情形”。“四种方式”即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和组织处理。“八种情形”即:一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不力的;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决定不坚决、不彻底的;三是本地、本单位接连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四是通过信访举报、投诉、政风行风热线、舆论监测等途径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五是巡视、巡察、检查等发现问题的;六是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七是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满意率较低的;八是其他需廉政风险处置的情形。
明确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办法。《办法》要求该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中,并适当增加指标权重。该市市委、市纪委适时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依纪严肃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安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