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成立联合纪检工作室积极探索基层派出机构监督检查新模式
2015-05-11 16:08 来源: 安阳廉政网

近日,龙安区纪委积极探索监督检查新模式,大胆深化试行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成立联合纪检工作室,进一步解决区直部门(单位)监督检查力量薄弱、体制不顺、覆盖面窄等问题,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着力增强纪委监督检查实效。

一、明确思路。按照“先行试点、由点到面、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第一步:先行试点。采取“一对多”监督模式,成立2个联合纪检工作室,对目前没有纪检组长的8个政府组成部门和6个重点区直事业单位进行监督,初步实现政府部门纪检监督全覆盖。第二步:由点到面。时机成熟后,再成立联合纪检工作室,对原有的纪检组长进一步整合、转岗消化,政府部门不再设立纪检组,全区所有单位纳入或调整到联合纪检工作室监督范围,实现纪检监督全覆盖。

二、科学定编。联合纪检工作室统一名称为“中共龙安区纪委、龙安区监察局第一(二)联合纪检工作室”。结合本区实际,每个联合纪检工作室核定编制5个,所需编制从联系部门(单位)调剂。设主任1名(暂由区纪委常委兼任)、副主任1名(从现有纪检组长中选任),其他人员从联系部门(单位)抽调。

三、明确关系。联合纪检工作室是区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区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委局机关职能室的指导,主任、副主任每年向区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述学;与联系部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各联系部门(单位)要指定一名副科级干部,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并协助联合纪检工作室开展工作。

四、明确职责。一是监督检查。即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执行党的章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执行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决策、命令、工作部署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二是信访案件调查。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检举控告类信访问题的受理,并报委局领导阅批后,按权限对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区纪委、监察局查办所联系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三是督促指导联系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专项检查,对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四是承办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五、明确权限。联合纪检工作室在区纪委监察局授权下开展工作。一是监督权。列席联系部门(单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三重一大”会议,对权力运行和决策实施监督。二是巡察权。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决议情况进行巡察或专项督查。三是受理权。受理群众对所联系部门(单位)及其所属系统(单位、部门、组织)的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检举和控告。四是调查权。经批准,对检举、控告和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报区纪委、监察局。五是建议权。向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建议;对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联系部门(单位)作出的不符合规定和程序的决策事项,经区纪委、监察局批准后,有权作出改变或纠正的建议。六是督办权。对联系部门(单位)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督办;并按要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保障到位。联合纪检工作室的编制由区编制机构进行核定,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考察任免和奖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群团关系等由委局机关统一管理,列入机关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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