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明规范 照自身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2017-09-21 11:00 来源: 安阳市纪委监委

  近日,林州市纪委干部的办公桌上多了一张小卡片——《林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中,该市纪委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需要,“手电筒”照向自己,立足问题导向,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工作纪律和言行标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该市纪委还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中选聘19名特邀监督员,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工作圈、社交圈进行监督,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构建起社会监督、全时监督的格局。同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闻约谈”,防微杜渐,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选任的重要依据。目前,林州市纪委已对5名干部进行约谈,收到合理化建议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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