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进一步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完善规章制度,深化狱务公开,切实规范刑罚执行执法活动”的要求,市司法局纪工委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指导市监狱在全省率先出台《罪犯考核奖惩向同级纪委备案制度》。制度规定,市监狱罪犯的月计分考核、处分、表扬、立功、优秀学员、改造积极分子和“三课”考试成绩等所有与刑罚执行相关的奖惩情况全部由责任科室(监区)在5日内向市监狱纪委报送备案。罪犯日常计分考核及奖惩情况是减刑等刑罚执行的重要依据,罪犯考核奖惩向同级纪委备案制度的建立,使纪检监察对刑罚执行的常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