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坚持“高、实、严、细、广”,高标准做好巡察工作。
机构设置突出一个“高”字。设立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规格为正科级。巡察办主任由从事纪检工作多年的廉责办原主任担任,5名组长从乡镇党委书记和市直局委一把手中,通过公推廉考选任;5名副组长从乡镇人大主席中择优选用,级别都是高规格配置的正科级。该市还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公开遴选了13名政治素质高、热爱巡察工作、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开展巡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人员培训突出一个“实”字。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内部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一周时间的半封闭培训。培训内容既有巡察方面的政策理论,又有具体的程序方法,以及党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为人处世方面的知识。林州创新学习方式,采取互动学,自由学,副主任副组长讲课、主任组长点评等多种方式,促实学、真学,达到“补齐短板、增强技能、提升素质”综合效果。学习结束后,还组织学员到安阳县、汤阴县考察学习镇村巡察工作经验方法,取长补短增强工作技能。
制度规范突出一个“严”字。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林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以及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函询约谈会商工作机制,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移交、督办工作机制,巡察成果运用工作机制、《林州市巡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十不准》等制度规定,为巡察工作套上制度“笼子”,拧紧作风纪律“螺母”,严防“灯下黑”。对违纪人员,坚持“零容忍”处理。
工作推进突出一个“细”字。印发《林州市委巡察工作流程(暂行)》,对巡察的每个步骤,方法内容一一进行规定;制定、细化信访工作办理流程,对每个步骤怎样走,什么时候填什么表格,一一进行明确;对会议会标、各类表格、意见箱、信访接待处标志、巡察公告、谈话提纲全部统一格式;对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收短信手机等举报联系方式统一对外公布,确保每项工作都协调一致有条不紊进行。
线索“捕捉”突出一个“广”字。在被巡察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各个村庄张贴的巡察公告1000余张,通过媒体昭告社会,打造“草根线人”,架起“广角镜”、装上“千里眼”,唱响围剿“四风”“大合唱”,广泛“捕捉”问题线索。目前,首轮5个巡察组已分别入驻桂林、城郊、河顺、横水和开元街道5个乡镇(街道),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巡察。巡察组在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广场等人群集中活动之地悬挂意见箱32个,公布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