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安阳市纪委监委对安阳市委政法委原副县级干部张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钧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张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张钧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张钧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