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数十载的勤勉工作,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检察事业的良好发展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情。在你们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重任,即将光荣退休之际,我们纪检监察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祝贺!同时要给你们打打‘预防针’,希望退休后你们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为有效推动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退休离任干部的政治规矩和廉洁自律意识,激励干警退休不“褪色”,6月2日,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市检察院今年即将退休的4名检察干警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谈话围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和《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开展。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退休干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正确对待退休,尽快调整心态,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迎接退休生活。二是合理安排退休生活,发挥个人专长,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继续为社会做贡献。三是牢固树立“人退休,责任不退休”意识。继续加强学习党规党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个人良好形象;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踩红线,不越规矩;严格约束个人言行,保守知悉的检察工作秘密,始终保持良好的检察人员形象。
“我作为一名有着36年党龄的老党员,退休后要继续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不忘记自己的身份,同时在社会上充分发挥余热,积极做一些公益性事情,坚决维护好检察人员和检察院的良好形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石江平代表全体退休人员在谈话提醒后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