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市教育经费统计汇总工作会议经费支出这一议题,派驻组持否定意见。”在市教育局党组会上,一项议题被参会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紧急叫停。
原来,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大额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机关科室经费支出数额较大的由科室拿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同意后,1万元以上(含)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应在研究使用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提交相关文件依据或使用理由”,相关科室未按照文件要求程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也未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事前报备。
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深入研究后,从廉政建设角度考虑,为增强纪律意识、程序意识,严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相关科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纠偏纠错,认真抓好整改和处理,同时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在全面了解驻在单位职能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规律的基础上,重点从事前、事中、事后报备三个环节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管。首先,严格决策程序。监督驻在单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有关要求,明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其次,严肃监督流程。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报备制度,要求提前一周将涉及事项的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等有关材料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驻在单位的“三重一大”会议,重点看“三重一大”事项有无个人说了算和临时动议;对选人用人有无任人唯亲或带病提拔;对重大工程项目有无公开招投标;对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最后,严抓督查问效。要求驻在单位会后按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资料、会议记录复印件以及决策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并督促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包括事项范围、大额资金开支额度、决策程序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倒逼从制度上堵塞廉政风险点。对“三重一大”事项出现轻微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和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三重一大’事项涉及财权、事权和干部使用,是权力的集中点。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报备制度、列席参加党组会、加强项目跟踪督查等系列举措,切实做细做实事前、事中、事后的再监督再检查。”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张金涛表示,“要围绕提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效能,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在、常态,管住‘关键少数’,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管到关键处,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