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通报|关于对四起环保领域追责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5-26 21:55 来源: 安纪宣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市管各事业和企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央、省驻安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为有效助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以案促改,推动问题整改,特选取以下四起环保领域责任问责典型案例,请以此为戒,对照检查,认真整改。

一、文峰区(高新区)商颂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广杰落实环保管控不力问题

2019年6月,在全市大气污染管控期间,商颂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广杰未正确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环保应急管控不力,导致辖区内2家混凝土企业违反环保相关管控措施进行作业,造成环境污染。2019年12月,经文峰区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广杰政务警告处分。

二、内黄县亳城镇党委书记任峰等在环保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0日,在内黄县重污染天气橙色管控期间,亳城镇党委书记任峰、镇长赵卫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失职失责,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人游鹏晓、工作人员郭偲疏于监管,履行环保职责不力,导致辖区内一家泡沫制品公司违规生产,造成环境污染。2019年12月,经内黄县纪委监委驻县扶贫办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分别责令任峰、游鹏晓作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赵卫娟、郭偲诫勉谈话处理。

三、林州市姚村镇西丰村党支部书记郭红栓等在环保巡查中存在防控不力问题

2020年2月,姚村镇西丰村党支部书记郭红栓、村委会主任郭土生和姚村镇政府镇干部郭建林未正确履行日常巡查防控职责,导致该村所辖西部太行山林区发生两次森林火灾,严重破坏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2020年2月,经姚村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郭红栓、郭土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郭建林党内警告处分。

四、龙安区龙泉镇九堰村党支部书记张用林在环保污染防控中存在履职不力问题

2020年3月,龙泉镇九堰村村委委员李喜明违法焚烧责任田内荒草,导致过火面积较大,造成环境污染。该村党支部书记张用林作为村环保污染防控主要责任人,失管失责,防控不力。2020年3月,经龙泉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用林、李喜明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从以上四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压紧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各项环保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助推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监督,严格执纪执法,紧盯环境污染攻坚战中存在的懒政怠政、消极应付、疏于监管、失职失察、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明的纪律还人民群众一个“蓝天白云、绿岸青山”的家园。

按照以案促改常态机制要求,上述通报的案发单位要及时开展以案促改。案发单位隶属的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督促指导并收集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相关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安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阳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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