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后评估”为“巡察权力”戴上“紧箍咒”
2021-04-07 09:03 来源:
北关区纪委监委
“以前只知道巡察组是来监督我们的,没想到我们还能监督巡察组,这样的制度设计真是太好了。”北关区安阳桥小学党支部书记程向军深有感触地说。
第九届北关区委第十二轮常规巡察暨学校巡察结束后,刚被巡察过的安阳桥小学党支部就收到一份《北关区委巡察后评估调查问卷》,请校党支部给此次巡察工作打分、提意见。这是北关区探索优化巡察后评估制度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加强对巡察组工作情况的全面监督,推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北关区委巡察办在总结完善有关制度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巡察工作实际,探索优化了巡察后评估制度,即通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被巡察单位评分和巡察组自评,对巡察组及全体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完善《巡察后评估调查问卷》。
巡察后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巡察任务完成、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管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等方面。其中,为确保巡察工作公正公开,每轮巡察意见反馈后一个月内,区委巡察办组成工作组,通过到被巡察单位召开会议、发放调查问卷、个别座谈等方式,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在进驻期间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发放《北关区委巡察后评估调查问卷》,让被巡察单位给巡察组“挑刺”“打分”,作出具体评价。
为强化结果运用,北关区委巡察机构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作为评先选优、改进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北关区委巡察机构以百分制对打分进行汇总,对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对被测评为“不满意”的,将视具体情况对巡察组长进行约谈或问责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把巡察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完善‘评估’内容、形式和途径,更加精准地了解、监督巡察组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北关区委巡察办主任张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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