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龙安区纪委监委及早部署,坚持“三严结合”,积极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明纪律要求。全区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8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严防节日腐败。积极组织开展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廉政教育活动,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紧绷节日廉洁弦,坚决遏制“节日腐败”问题。同时在“清风龙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微信工作群等推送发布廉政提醒信息,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树立文明节俭祭祀新风。
严格监督检查。节日期间,组成监督检查组,紧盯重点问题、老问题,关注新动向,运用新招数,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和“节日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变换花样逃避监督检查等违规违纪问题,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