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咱纪委监委的同志拉了我一把,我将时刻谨记这次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近日,龙安区某局一名干部在接受组织提醒谈话后说道。这是该区强化日常监督,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教育党员干部的一个缩影。
龙安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明确“第一种形态”的具体运用情形和程序要求,坚持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督促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针对一般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使批评教育和帮助成为常态。今年第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78人次,占比69%。
为进一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龙安区纪委监委注重审慎稳妥做好“四种形态”的相互转化,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针对其违纪性质、认错态度、立功表现、积极挽回损失和影响等实际情况,分类施策,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妥善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毛病”。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惠民领域、民生资金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黑涉恶腐败以及“保护伞”等问题,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重病猛治”,严肃追究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第一季度,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干部共30人次,同比分别增长9.5%和16.7%。
“我们始终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积极教育挽救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龙安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